您的位置:首页 ->> 评论文章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台湾涉外事务VS参与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http://www.CRNTT.com   2010-11-16 08:31:54  


 
  倘是前者,连战办公室向台湾媒体提供的记录内容,及连战本人对台湾媒体所谈的内容,是属于连战的单方面公布;而由于新华社记者未有得悉胡锦涛此段谈话内容而未作报导,因而没有揣测分析的必要。如是后者,新华社总编室将之删掉,显然是由于北京对此新政策议题考虑尚未成熟,仍需进行研究推敲之故。

  但即使如此,由于中共中央的“一把手”有此表态,相信中共中央的相关幕僚单位,尤其是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及其属下的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必然会就胡锦涛所谈的这些政策要点,进行研究,并作为今后台湾方面正式要求协商“涉外事务”议题时的政策指引。因为既然马英九和连战都提出了此问题,《中央日报》也发表了题为《台湾国际空间必须正视》的社论,故相信有关“台湾国际活动空间”的议题,很快就将被台湾方面提到两岸协商的桌面上。

  对于胡锦涛这段话的内涵,香港中评社将之分拆为“三段论”:一、大陆不反对台湾民间组织参加非政府国际组织;二、大陆支持台湾合理进行民间的国际活动;三、如有问题可以通过两岸协商的解决办法。并认为这是胡锦涛为两岸解决台湾的非政府国际组织空间纠纷问题指出了道路。

  其实,如果深入一层,还可发现,胡锦涛的这番话,尤其是这“三段论”的“方法论”,只是将之锁定在台湾的民间组织参加非政府国际组织方面,并未将之扩延至台湾官方希望能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尤其是联合国及其主要机构、附属机构及专门机构等方面。

  将台湾国际活动空间问题锁定在非政府组织活动方面,既有利于“胡连会”《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的落实,避免在国际活动中出现“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现象,也可以应对“万一”--倘民进党再次掌控台湾地区的“执政权”,即使是民进党要利用其来在国际场合进行“台独外交”活动,也因受到“非政府”性质的限制,而难以得逞。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