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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致中弄巧反拙赔了夫人又折兵

http://www.CRNTT.com   2010-11-19 08:25:33  


 
  这样的事情如果是发生在日本、美国,陈致中就应该兑现其“有找查某就退选”的诺言了。但看来陈致中并不会这样做。这当然是出于陈水扁一家已把延续陈家政治香火的希望,寄托在陈致中的身上,即使是他想退选,陈水扁夫妇也不会答应。而且在台湾尤其是在南台湾,更有利于他营塑“受政治迫害”形象,操作“悲情牌”,可能还将会高票当选。既然如此,就更不会退选了。

  但陈致中倘当选了,是否就可循“当选过关,落选被关”的惯例,披上一条“护身罩”呢?应当说,过去就有这样情况。而且,颜清清虽即使是被关在狱中,但仍具“立委”身份,除了未能亲自参加“立法院”的院会和委员会的会议等之外,其余待遇仍然保留,甚至是国会助理的补助也照发;在“立委”选举中,他还可以在狱中操纵选举并当选。但颜清标能够这样做,关键是他在被判罪时,并未附上“褫夺公权”的附加刑。因此,他仍可享受政治权利。

  但是,陈致中所涉案件,并不是颜清标的类型,他所涉的“洗钱罪”,是有可附加褫夺公权的。但可能是在一审、二审时,因他尚未宣布参加市议员选举,而令承审法官忽略了附加刑问题。故在终审时,陈致中的参选市议员行为必将会“提醒”终审法官,在判决主刑时也加上褫夺其政治权利的附加判。届时即使他已当选并行使市议员权利,但因政治权利已被剥夺,也就不可能像颜清标那样在狱中继续行使市议员的权利,而是被褫夺其市议员的资格了。

  另外,他陈致中在国务机要费案中所涉的伪证罪,按刑法规定,其刑期是不能以科罚金代替坐牢的。该案在终审时,倘作出维持二审判决的裁定,陈致中就不能以罚款代刑,而是必须坐牢,而且也将被剥夺政治权利。

  从这一角度出发,倘陈致中不是高调地参选高雄市议员,或许法官将会忽略对他的褫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因此,陈致中此举,不但是将会坑害立进党,而且对自己而言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作者:富权 来源:澳门新华澳报 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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