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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个被强拆家庭都有清华博士 | |
http://www.CRNTT.com 2010-12-07 13:43:57 |
承蒙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层官员对我及我父母的关照。我目睹了村民数次上访,七个月来不断地抗争,也目睹与耳闻了政府的不作为与警察系统面对强拆时的局外中立。我在想,如果拆迁是公平的,就不会有村民采取这种方式维权,当然不排除可能存在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层官员眼中认定的刁民,顽固分子,千古罪人,但数十户几百户的人,那么多的泪水,摆在眼前的伤者,一叠叠的举报材料,换成是您,作何感谢?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恐怕唯有不公才能解释一切,不平则鸣。我可以不发一言,明哲保身,可以躲进小楼,衣食无忧。家里的房子对我来说,感情大过物质,不靠它我照样可以养活我的父母。但作为知识分子,整个世界只要有一人不自由,自己便不是自由的。我并不是旁观者,亦非局外人。我曾就父母的房子拆迁问题的协商见过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层官员,也谈过,说实话,某些人令我很失望,迹近无赖,口无遮拦,满嘴许愿,毫无诚意,当然,为了安全自保起见,我保留了全部的录音,以备不虞。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层官员许诺过不强拆,但事实给了否定回答;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的基层官员亲口告诉我这是村民自主自愿的拆迁,丝毫没有强迫,还信誓旦旦地发誓,自己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没有丝毫的个人利益在里面,但事实又给了否定回答;而且更为有意思的是,某些许愿发誓前来做工作的人竟因经济及个人问题进了监狱。听其言则需观其行,口惠而实不至则有损国家名器,对此,负责任的政府及其领导人是应该追责的。是否能用文明诚信说服您治下的村民呢?顺便说一句,自从11月17日凌晨事件以后,我对他们这些人的反应就两个字——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的——恶心。 面对上访的村民,面对遭受不公求助无门的村民,面对无地无房无依无靠的村民,面对一口许诺明年可以搬进新房但却无丝毫担保与白纸黑字的契约的村民,不知您作何感想?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层官员与雇用人员中会有某些人弹冠相庆,伴随着推土机与村民眼泪的震耳鞭炮声足以说明这一点。我只能对他们说,我与你们一样无权无势,没有能力解决你们的问题。但我需要告诉您及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层官员乃至雇用人员的是,村民们选择了上访,选择了诉讼,选择了法律途径,代表了对我们这个国家、政府和法律的信赖,这也是我作为一个法律研习者与工作者聊以自慰的地方,但是,如果在穷尽这些手段之后,因为种种人为的因素的阻挠而达不到预期的公平合理之目的后,唯有恒产者方有恒心,无依无靠无房无地无钱无粮无尊严无幸福的人恐怕只能在汽车炸弹与催泪瓦斯之间做出选择了,伏尸两具,血流五步,虽非壮烈,但却令人感动。当然这是任谁也不愿意看到的。 目前中国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您能解决的,但在您的辖区内发生的问题,却是您能处理妥当的。无所限制的公权力在拆迁方面长驱直入、无所掩蔽,制造了无数的人间悲剧。或许因为某种因素,您形格势禁,泥足深陷或难以持中,但您能够做到的而且我相信也是您奉以为准则的是不在您的辖区内增加一起人间悲剧。至少,使已经发生的悲剧与不公得到补偿与纠正。 中国古语,公门之中好修行。我想请您向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层官员与雇用人员转达一个“一厘米主权”的法治理念。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同样,我希望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层官员与雇用人员明白,城市的规划是可以做的科学合理的,拆迁的补偿在保障应得利益的前提下是可以做的相对公平的,劝说的方式是可以和风细雨以理服人的,推土机的履带是可以断开的,卡车的引擎是可以出故障的,砍刀砍在人身上的位置也是可以选择的,尤其是最后这一点,为了每天200元人民币的报酬而操刀,莫如回头望一望自家的房子,明天是不是也有人在做与你同样的事情。同时,为什么与我的书过不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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