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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跪狗”,谁该为弱者撑起尊严?

http://www.CRNTT.com   2011-01-13 10:59:50  


 

比“人跪狗”更悲哀的是“无所谓”

2011-01-12 09:26:19  来源:千龙新闻网 崔中波

  这是一则非常奇怪的新闻,也是一则当日跟帖量过万的新闻,理性的驳论分析、非理性的含沙射影,纷纷数落着狗主人与下跪者的“荒谬之极”。其实,要证实双方的抓狂与失分,理据上说幷不难,譬如狗主人未给狗拴绳,纠纷中还“出手一击”,存在明显的过错;再譬如两小伙车速幷不快,据理力争责任不会“全包”,一股脑儿全盘接受狗主人的“自定家法”,为狗“守灵”1小时、令人匪夷所思等。 

  我以为,非要与公众一本正经地商榷诸如“谁对谁错”、“一分钱憋死英雄汉”等言论,实在少了些“幽默感”。客观说,在类似“给狗下跪”的辩论上,我们最大的麻烦、最灰头土脸的不堪,其实幷不是一两次偶尔事故处理中的尊严丧尽、法律失足,而是经常性的违背常识、常理与常情,强势者随意挥洒傲慢与偏见、贫贱弱势者“坦然”满足强势者的意淫与颠覆性的权力感——比如穷人给狗下跪,再比如少女给“阔人”当街下跪等。 

  最重要的还在于,双方都把这当做“理所当然”,强势者、权贵者不怀疑此举的不妥,贫贱者、弱势者也不认为此行的不当。此案中,狗主人就轻描淡写地说“发生事情总得要解决吧,我又不要他们赔钱”,撞狗者也一脸轻松地讲“没钱赔咋办?跪了就算了”,乃至两小伙挨了打,都不愿民警介入。双方都认为这是桩“划算”的买卖,没人吃亏,也没人占便宜。至于这其中应有的包容心、耻辱感、对法律的敬畏感等都统统被抛到了脑后。 

  而这种无所谓的丑陋与卑微,无所谓的快乐和痛苦,无所谓的尊严与法律,正在借由现实与网络的渠道给与无成本的复制,变本加厉地产生核扩散般的裂变,充斥到各个角落与诸多领域,演变成无所谓的行业自律,无所谓的职业操守,无所谓的道德责任。比如,某些食品企业“毒你没商量”,某些职能部门看人下菜碟儿地“萝卜招聘”,某些公职人员醉驾撞人后的“满嘴跑火车”…… 

  “给狗下跪”是一本明晃晃的活体教材,它让我们领会到了,尊严无处寻觅,法律束之高阁,道德遁形消失,会造就一种怎样的悲哀。但显然,“教材”的意义不止于看见这些鸡零狗碎的事实,更重要在于通过事实寻找真谛:一个有内在精神的社会,一个有价值信仰的国度,是平等相待、有情有义的社会,是法剑高悬、公平正义的国度,其中的规则与伦理也好,道德与法律也罢,都有着不能突破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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