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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个税起征点:越多越快乐

http://www.CRNTT.com   2011-03-02 11:20:30  


民众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愿望即将照进现实
  中评社北京3月2日讯/2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海内外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问题时,温总理表示,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此前,专家学者纷纷建言献策,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相关消息也屡见报端。如今民众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愿望即将照进现实,值得期待。不过,更值得思考的是调高起征点对于个人来说到底有多少实际意义?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应该往哪里去?

  ■ 个税起征点调整:艰难的历程

  个税起征点亟待调整

  目前每月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没有充分考虑生活资料价格和房价的上涨,没有考虑教育、医疗、抚养、赡养等家庭必需的支出日趋沉重,导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两次提高均低于工薪阶层的劳动报酬增长,变相使得本来可以免予缴纳个税的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劳动者被动进入纳税者行列,加重了生活的负担,引起工薪阶层的强烈不满。

  65%的个税税金来自于中低收入人群
中低收入群体承担着65%的个税贡献率,与税收先进国家富裕阶层承担70%左右税负形成鲜明反差,与税负公平、量能负担的征税理念存在过大偏离;而且,个税只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6.6%左右,在国家财税收入连年创新高、国库充盈的情况下,降低中低收入群体个税负担的财政条件已经足备。

  最优改革应该是社会总成本付出较小的情况下得以实现的改进。从这个角度讲,此前对于个税改革的慎重并非全无道理。但是,若从维护和发展民生这一终极目标的角度说,个税改革越早启动越好。随着新一轮通胀的到来,中低收入群体所受影响远大于高收入群体。适当降低这一基数庞大群体的个税负担,会明显提高百姓的抗通胀能力。因此,虽然存在这样那样的技术难题,但轻徭薄税以保民生,是政府的必然选择。

  个税起征点调整历程

  1980年9月10日,我国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80版个人所得税法),我国居民也正式进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代。1993年10月31日,对80年版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之后的1999年8月、2005年10月、2007年6月、2007年12月,全国人大相继在1999年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基础上进行修正,主要的内容就是调整免征额。免征额度则相继从80年的800元最终提高至2007年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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