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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改什么

http://www.CRNTT.com   2011-04-12 12:20:54  


 
  政企分开,造成事企不分

  作为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政企分开近年来已经取得成效,但是一些行政部门办的企业,换上了事业单位的帽子后存活了下来,还有更多的新企业直接取道事业单位开办起来。有些地方和部门将一些本应与政府分离的各类社会中介组织的社会职能,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仍保留在各类事业单位当中,有的甚至将已经脱钩的社会中介组织的某些职能重新收回到事业单位。有些地方和部门将一些企业单位的经营事务揽来由事业单位承担,或将企业单位冠以事业单位的名称,按照事业单位甚至行政机关模式管理。

  强调公益,造成公务和营利属性被掩盖

  对于学校、医院这类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我们过分强调公益属性,一方面使得学校、医院受到的监督和处罚很少,比如同样性质的腐败,公务员落马的新闻不绝于耳,教师、医生受罚的消息却鲜有听闻;另一方面,民办学校、医院不允许营利,因而得不到发展,反倒公立学校、医院却收钱收到手软。

  ■ 改革,路在何方

  取缔行政型和企业型事业单位是正确方向

  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改为公务员序列,名正言顺,该当如此,而且改编为公务员,属于利益升级,应该不会受到阻挠。但是公权滥用会不会另寻出路,比如把事业单位冗员问题变为公务员数量膨胀问题,值得警惕。

  而事企分开也是亟待解决,但是事企分开,可能触动一部人的既得利益,进展能否顺利还有疑问,要知道2009年开始的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到如今两年过去了几无动静。此外,事企分开会不会又造成政企合流,同样值得警惕。

  总之,事业单位的弊病很大程度就是改革不彻底的结果,如果这次仅仅是改,而不是改彻底,那么不过是又将陷入一轮换汤不换药的循环罢了。

  继续强调公益性,不如强调公务性

  对于学校、医院这类所谓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继续强调公益性是错上加错,强调公益性不如强调公务性,因为公务本来就是公益的,何须单独提出来?难道行政部门就不是“从事公益服务的单位”?对于公立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应该列入公务序列,像监督行政部门那样监督。

  同时不该再对民办学校和医院要求公益性,应该放手让民办教育、医院营利,这样才能激活教育、医疗资源。否则,市场的需求在那里,民办教育、医疗不能营利,公办教育和医疗却可以利用自己的行政地位绕过公益捞钱,这算什么?


  □ 结 语

  正确、彻底的改革,才会让事业单位改革这个老问题不再老下去。

  (腾讯评论《今日话题》201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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