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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的“替天行道”错在哪

http://www.CRNTT.com   2011-04-21 10:40:18  


 
  人的理性局限与道德局限决定了私刑的正义风险

  智者可能不是贤者,贤者可能不是智者,还有相当多的人既不是智者也不是贤者,让这样的人来“替天行道”,可想而知会演变成“背天行恶”或“公报私仇”。即便既是智者也是贤者,在“广场效应”下也很容易变成“乌合之众”。圣经里说,耶稣让从未犯过罪的人对撒玛利亚妓女第一个投石头,一群想砸死妓女的人竟悻悻而去,因为人人有罪。

  拿高晓松来说,他的“替天行道”具体操作竟然是音乐界不再接受某学院的学生,这样的说法怎么看都是既不贤(这个学院的学生都有错?)也不智(你能代表音乐界?)。

  天理即公理,无程序则无公理

  即便有的人是永远的智者和贤者,那也还得解决“天”在哪里的问题。没有天理,则智者贤者也失去了行为标准。天理即公理,公理要靠民主程序来形成。不经过程序决定的天理,谁能保证是真正的天理?

  ■ 走出“法治不公——替天行道”的恶性循环

  恶性循环的形成

  可见,“替天行道”其实就是一种反法治的伪正义。不正义的伪法治(法治不公)盛行的现实,必然催生反法治的伪正义(“替天行道”)汹涌的思潮。而由思潮到现实,其实只有一步之遥。从经验判断,法治不公之下戾气泛滥,人们私力救济之心日重,一旦私力救济冲破限制,则一发而不可收拾,往往产生扩大化之乱。

  乱了之后,又需要强力来纠正,但强力下形成的法治又是不公正的。如此恶性循环。

  既反对法治不公,也反对“替天行道”

  所以法治不公不可欲,“替天行道”亦不可欲。在当前情况下,前者是制度,后者是思潮,所以既需要改良制度,也需要化解思潮。改良制度需要不媚强梁,化解思潮需要不阿群众,可谓上下都得罪,里外都难做,这就是一个“下地狱”的角色。然而真正的精英,正是要承担这种“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责任。在当前情况下,制度是因,思潮是果,所以尤以改良制度为重中之重,所以高晓松若真的正义满腔,那么应该做好监督法治的排头兵,而不是“替天行道”的领路人。


  □ 结 语

  泄愤之词制造的大义凛然是虚伪廉价的,真正的追寻正义者,是得有点风骨的。

  (来源:腾讯评论《今日话题》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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