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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官员何以沦为婴儿贩子?

http://www.CRNTT.com   2011-05-11 08:36:54  


 
  上篇:抢婴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从县城北行70多公里,到达高平镇。这是一个位于大山群中的乡镇,人口7万多人。

  看似人口不多,长年来,高平镇却面临着计划生育的压力。

  上个世纪70年代初,中国开始推行以“一胎化”为主要标志的计划生育政策。1982年,计划生育政策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当时,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湖南省也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禁止性规定的,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管负责人及责任人和单位,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晋职晋级、提拔重用、调动。

  隆回县连续十余年,保持湖南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的称号,其制定的处罚和考核细则更为严苛。层层考核压力下,基层政府甚至不惜使用暴力手段。在那时的高平镇乡村,常常可以看到诸如“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等标语――乡民们解释称,其意思是计生干部给违反政策的家庭做思想工作,大约只需三分钟时间,之后再没做通,家里值钱的家当就将像被龙卷风过境一样被一扫而空。

  此外,“儿子走了找老子,老子跑了拆房子”的标语,也让人惊悚。因超生问题而被处罚过的西山村农民袁朝仁向记者介绍,在1997年以前,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是“打烂房子”“抓大人”。他就曾因超生问题,被拆了房子。

  “2000年以后,不砸房子了,‘没收’小孩。”袁朝仁说。

  袁朝仁所说的“没收小孩”,是高平镇计生部门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方式之一。其方式是,计生办人员进村入户,将涉嫌违法生育、抚养的婴幼儿抱走。

  因此,每当计生干部下乡入户核查,乡民们便四处逃避。在2002年至2005年间,高平镇出现坊间所称的“抢婴潮”。

“没收”杨玲

  杨理兵清楚地记得,2004年7月29日下午,女儿在自己家中呱呱坠地。

  那天下午,高平镇凤形村杨理兵妻子曹志美有了生产迹象。父亲叫来了村里的接生婆袁长娥。袁长娥对记者回忆说,当她赶到杨理兵家时,杨的母亲正陪在儿媳身旁。“那是下午四五点钟,生产很顺利。”

  女儿降生后,杨家为其取名“杨玲”。哺育女儿到半岁后,杨理兵夫妇便离开老家,南下深圳打工谋生,“孩子交给爷爷奶奶哺养了。”

  2005年5月的一天,杨理兵照例给家里打电话,得到惊人消息,“女儿被人抢走了!”他匆忙从深圳赶回家。但一切已晚。

  对于头胎女儿为什么会被抢走,杨理兵百思不得其解。后来他猜到了原因:因为他们夫妻双双外出打工,女儿由爷爷奶奶抚养,结果计生干部误以为这个女孩是被两个老人收养的,因此也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之列。

  杨理兵的父亲对记者回忆称,2005年4月29日,高平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下称计生办)刘唐山等一行近十人来到杨家。“他们很凶,她奶奶在屋里看到后就抱着孩子躲,后来躲到了猪圈里。”

  计生干部最终发现了被奶奶抱着躲在猪圈里的杨玲,以杨家未交“社会抚养费”为由,要带走这个“非法婴儿”。

  事发当天下午,杨理兵的父亲跟到了高平镇。“他们说,必须交6000块钱才可以把人抱回来。”但四处筹借,只借到4000元,“我第二天再去,计生办的人说,就算交一万块,人也要不回来了。”

  那时,计生办人员已将杨玲送到了邵阳市社会福利院。由于通讯不畅,时隔多日,杨理兵才赶回高平镇。他赶到镇里去要人,小孩已经被送走,争执中还发生了冲突。

  杨理兵回忆说,镇里主管计生工作的干部承诺,只要他不再继续追究此事,以后允许他生两个小孩,还不用交罚款,“他们答应给我办理两个‘准生证’。”

  “准生证”后来被改名为“计划生育服务证”,是中国新生婴儿赖以证明合法身份的主要凭证。为了控制人口需要,育龄夫妇在生育前,必须到当地计生部门办理这一证件,这是合法生育的法定程序。

  杨理兵并不理会这些。他赶到邵阳市社会福利院时,“根本就不知道女儿在哪里。”杨说:“他们‘没收’了我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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