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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歌学会”的生意经

http://www.CRNTT.com   2011-06-12 09:02:32  


  中评社北京6月12日讯/湖北秭归被授予了“中国诗歌之乡”的称号,授牌的是中国诗歌学会。这与其说是一个文化活动,不如说是中国诗歌学会的生意门道:中国诗歌学会与受牌地方双赢,中国诗歌学会得以利用“国家级社会组织”和“诗歌”的招牌,获牌地方得以利用诗歌牌彰显文化和发展产业。东方网日前登载刘洪波的评论文章《“中国诗歌学会”的生意经》如是说。
 
  湖北秭归被授予了“中国诗歌之乡”的称号,授牌的是中国诗歌学会。这牌子还能授得出去,真是可喜可贺的事情。

  诗,文学的皇冠,一般认为,在大众层面,比文学死得更其彻底。然而,中国诗歌学会总算开辟了一块“诗性”的行为艺术天地,那就是授牌“中国诗歌之乡”。 

  这个牌牌还能授得出去,被授牌的地方还欢天喜地,乃至还要先行申报,可见“诗歌”毕竟还是金光灿灿的招幌。

  这个牌牌已经授过多次了。网上可见,浙江新昌、安徽宿松、河南荥阳、湖南益阳都已获得了“中国诗歌之乡”的牌子。中国诗歌学会还授出过“中国诗人之乡”、“中国乡村诗歌之乡”、“中国诗书之乡”等牌子。 

  授牌当然要有理由的。秭归被授牌,因这里是屈原故里。海宁被授为“诗人之乡”,因为出过徐志摩。新昌呢,因为光唐代就有450多位诗人在这里写诗,包括李白写的《梦游天姥吟留别》。荥阳嘛,《诗经》的《郑风》、《小雅》等诸多篇幅描述了荥阳的风土人情。益阳,则是因为出版有《散文诗》杂志。综上,则一个地方出过诗人、被诗人写过、有诗人住过、有诗人归葬等等,都可以成为“中国诗歌之乡”。 

  由此,“中国诗歌之乡”的牌子,可以一直发下去。这也是一个提示,其实全国任何一个县级以上地方,只要热情高,都能够被授一个“中国诗歌之乡”或别的与诗有关的牌子,中国诗歌学会独家认定和制作。 

  这与其说是一个文化活动,不如说是中国诗歌学会的生意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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