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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税率结构 减轻中等收入阶层税负

http://www.CRNTT.com   2011-06-09 08:07:52  


 
  对草案进一步优化的建议

  我们认为,草案在税率结构的设计上也存在相对不足之处,主要是取消15%的税率,使20%的税率覆盖范围,从原来的月收入7000元至22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下同),改变为7500元至12000元,看起来不利于清晰体现培育和壮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政策导向。取消15%的税率后,7500元至12000元之间的收入段(即不考虑“三险一金”,其月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元至9000元之间的收入段)适用的税率由10%直接提高到20%,导致这一收入段的税负迅速上升,并带动后面收入层级的税负加重。

  我们以更鲜明地体现中央文件强调的培育壮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政策导向为出发点,试对草案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结构提出优化建议:基本点是仍保留原有15%税率而取消20%税率,即可考虑将草案中第三级适用的20%税率改为15%,将2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草案规定的9000元至35000元缩小到9000元至20000元,同时将3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草案规定的35000元至55000元扩大到20000元至55000元。

  我们也模拟了不同收入阶层在建议方案和现行税法下的应纳税额和税负变化情况(不考虑“三险一金”),并与草案的情况进行比较,模拟结果我们可以看出,与草案相比,建议方案在减税力度和增税力度上都有所加大。从应纳税额的变动来看,在建议方案下税负无差异点提高到月收入24500元;月收入在7500元至27500元的人群在建议方案下获得了进一步的减税,减税程度最大的是月收入12000元的人群,其在建议方案下的减税额为575元,比草案下的减税额(350元)提高了225元;从税负变动情况来看,建议方案与草案相比,月收入在7500元至24500元的人群,其税负上升程度也变得较为平缓。而月收入在27500元以上的人群则进一步增税,增税力度最大的是月收入38000元以上的人群,其增税额比草案下的增税额提高了525元。

  总之,我们的建议方案与草案相比,一是适当加强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差距、“降低升高”、“抽肥补瘦”的力度,使中低收入者减税更多,而高收入阶层也有一定增税。二是试图更鲜明体现培育、壮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政策导向,使中等收入阶层的税负有所下降,有助于在中国促进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和增进社会的长远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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