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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楚瑜为亲民党争取实质利益下最后通谍? | |
http://www.CRNTT.com 2011-06-09 08:21:44 |
一、实职实权利益。最好就是“马宋配”,退而求其次是“行政院长”。前者,在公,是可以起选情迭加作用,为马英九胜选发挥最大效益;在私,则为还宋楚瑜一个实际名分,退回到二零零四年“连宋配”的状况,这要求并不过分。后者,在公,“马吴配”倘当选,虽然“宪法”没有规定“副总统”不可兼任“行政院长”,但此前连战已为此受过巨大压力,而且现在民进党也在为此向国民党施加压力,吴敦义既难以带职参选,以避“利用行政资源辅选”之嫌,在当选后也必须辞“行政院长”,而由宋楚瑜接任此职,有利于马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在私,则可使宋楚瑜一展其个人才干,并消除其心中“有为者无位,有位者无为”的块垒。 二、恢复“大党”资格的利益。按照台湾规例,拥有一定数量“立委”议席的政党才可以在“立法院”成立党团;而党团则拥有不受“立委”人数限制的议案提案权,出席党团协商权,政党质询权,及依席次比例选派成员参与委员会权。另外,还因得票率达到“门槛”而可以由政党直接推荐人选参选“总统”,而无须连署。更重要的是,只有在“立法院”内有党团的政党,才算大党,才有社会和政治地位。而在第七届“立法院”中,亲民党虽然有几名党员当选“立委”,但因是披挂国民党战袍参选,故是参加国民党党团运作,而使亲民党无法成立党团,因而沦落为如同一百四十多个小党那样的小党。因此,宋楚瑜此举,实际是向国民党和马英九下最后通谍,倘还不协商“国亲合作”,他即使会以“顾全大局”为由不选“总统”,但单是提名十席“立委”就将会严重冲击国民党的选情,而让民进党“渔翁得利”。 三、财源利益。亲民党每年的党务经费近亿元,早年除依靠“政党选举补助金”及捐款之外,不足部分是靠张昭雄副主席补充,就连在仁爱路的亲民党总也是张昭雄无偿借出。后来张昭雄兴趣渐失及家族人反对,亲民党总部搬到长安东路,运作经费主要是靠“政党选举补助金”。但在二零零八年“立委”选举中,亲民党几名战将改披蓝袍参选,但得票率也计算在国民党身上。因此,亲民党毫无得益,并因得票跨不过得票率“门槛”而分不到“政党选举补助金”,党务经费十分困难,国民党还要追回“兴票案”余款。因此,亲民党自行推出十名战将参选区域“立委”,即使因受“单一选区两票制”限制而难以当选,也因哄抬了政党票而跨过“门槛”,而获分配“政党选举补助金”资格,得以解决党务经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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