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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海外受侵,祖国在不在身边?

http://www.CRNTT.com   2011-06-14 09:28:24  


 
官僚思维下,权益保护并非“以人为本”
  
  可做可不做的尽量不做,可管可不管的尽量不管

  中国外交系统的格言是“外事无小事”,驻外各级外交官的活动有严格纪律,这在客观上潜移默化形成了一种循规蹈矩、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保守工作作风。具体到领事保护领域,就是可做可不做的尽量不做,可管可不管的尽量不管。尽管有规章可循,但轻重缓急的分寸,却要由具体的经办人员去把握。

  碰上政变、内战等非常事件,有关人员较有紧迫感,加上这类事件上级有关方面往往会频发指示,甚至成立专门班子主抓,效率通常较高,甚至屡屡创出令外国惊叹的“中国效率”;对于那些寻常时间发生的、侵害中国籍当事人利益,却没有太大“动静”的事,有关人员往往会产生放松心理,甚至变成拨一拨动一动的算盘珠。

  殊不知“外事无小事”,海外华人权益保护同样无小事,一起案件的不公平裁决,或某个小社区的辱华风波,对使领馆而言,是国内连“简报”都上不去的小事,但对当事人而言,却是不折不扣的大事。这种因惯性思维产生的落差,往往会在不经意间,令华侨产生对领事保护的不信任感。 
   
  “不干涉内政”、“入乡随俗”令侨民在他乡有苦难言

  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外交一贯秉承“不干涉别国内政”的立场,强调海外华侨、华人“入乡随俗”。但“不干涉别国内政”并不意味着对别国明显针对华裔的歧视性政策、措施无动于衷,“入乡随俗”也不等于明明受到歧视、排挤甚至暴力对待,也要委曲求全,不能向“娘家”诉苦、求助。华侨不论新侨、老侨,只要未加入外国国籍,就仍是中国公民,理应受到中国政府的依法保护,但在“入乡随俗”的惯性思维下,某些时候,这种本应理直气壮的保护、支持,却变得吞吞吐吐。

  在某些使领馆和个别外交人员心目中,来使馆求保护、讨说法是“哭闹”,替华侨出头,向当地政府和有关方面交涉是“生事”,积极性不高,态度生硬,国内可以听见动静的“大事”尚能得到重视,反之则不免敷衍。
   
  重官方轻民间、重侨社侨领轻个体

  中国外交风格的另外两大惯性是“重官方轻民间”、“重侨社侨领轻个体”,遇事喜欢走官方渠道,喜欢通过侨社、侨领“抓点带面”。然而如今中国在海外企业、侨民的结构变得更复杂,既有国家机构、国企人员,也有民间人士;既有老侨也有新侨;不少侨民自己是中国公民,但子女却出生在当地,是驻在国公民……“官对官”固然挂一漏万,以老侨为主的侨社、侨领,也越来越缺乏在华侨中的代表性、覆盖率。

  “先问曲直、再谈保护”令侨民心寒

  海外侨民最常遇到的麻烦就是法律纠纷,国际惯例是“先讲保护,后问曲直”,因为是非曲直是法律层面的事,而海外侨民的领事保护,则是其祖国理应履行的外交义务。在欧美、甚至第三世界许多国家,都曾有过先无条件要人、等涉案海外公民回国后再依法追究的先例。与之相比,中国有关部门往往囿于“先问谁有错”的思维定势,仿佛有错的海外公民就不是中国公民,或者不弄清责任就不能提供领事保护,这种过时的思维定势往往令海外领事保护不周到、不及时,也容易让海外公民感到不满和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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