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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民的性自由”与限娱令

http://www.CRNTT.com   2011-10-27 06:49:34  


 
广电总局《意见》关键点

  关键“意见”1: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少儿、纪录片等多种类型节目播出比例。从2012年1月1日起,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至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18:00至23:30必须有两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还要开办一个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道德建设栏目。

  关键“意见”2: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控制。每天19:30至22:00,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超过2档。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天19:30至22:00播出的上述类型节目时长不超过90分钟。广电总局还将对类型相近的节目进行结构调控,防止节目类型过度同质化。

  关键“意见”3: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的优劣。

■屏踪遐影

是该“限”,怎么“限”?

  “限娱令”既出,反映不一。以选秀节目为例,克隆模仿带来的同质化导致的局面是“开创者优势尽失、模仿者水平低下、观众加快陷入审美疲劳。”湖南卫视《超级女声》火了,引来无数的唱歌选秀节目;东方卫视的《达人秀》红了,其他多家电视台迅速挖掘所谓“达人”,类似的现象还有相亲类节目、益智类节目等等。就节目影响来看,如果说一档节目就会影响到青少年的价值观未免过重,但选秀节目误导青少年“一夜成名”、相亲类节目变成名利场的负面影响还是有的,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是该“限一限”。

  但同时细化到“每家卫视每周播出两档娱乐类节目、黄金时段播出时长不得超过90分钟”等如此具体的“限制”,不知上述数字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和计算?还有在“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类型(娱乐类)节目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的规定下,让哪家播不让哪家播,有何标准?索性将这些问题解释得再细化些,是避免争议的最好方法。

  《意见》既出,接下来荧屏的态势将会怎样?电视节目的主要几大类型包括新闻类、娱乐类、教育服务类、纪实类等,还有电视剧。不难看出,在节目类别上,娱乐类应该是性价比最高的,容易做、风险低、有收视。在其被限制的情况下,电视剧应该会成为各卫视抢夺的主要对象,尤其是对独播剧的竞争肯定会加剧。江苏卫视在即将举行的广告招标中便不再高举《非诚勿扰》的大旗,而准备以独播的“偶像剧”吸引广告客户。湖南卫视一直奉行独播战略,今年更是播一部火一部,从年初的《宫》,到暑期的《还珠格格》,再到刚播完的《步步惊心》。而北京卫视、天津卫视、安徽卫视、浙江卫视则是电视剧的主要买家,好剧联播的“盘子”中少不了他们的身影。在娱乐类节目不再成为一台招牌之时,能否做出一档好的新闻栏目,能否播出一部好剧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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