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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女中学生援交卖淫案

http://www.CRNTT.com   2011-11-08 10: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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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性心理教育缺失

  2011年11月07日16:27正义网 杨柳

  正义网北京11月7日电(见习记者 杨柳)上海20名少女组团介绍卖淫案经媒体报道引发热议,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他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中国留存至今的恶劣‘买处’风气与少男少女性心理教育缺失”,而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则提醒,对于嫖宿未满14周岁的少女,可按嫖宿幼女罪论处。

上海20女生为零花钱相互介绍卖淫

  近日,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对警方破获的一起未成年女性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多达20人,其中多数为在校中学生,2人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职业学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学校。

  其中一些女中学生多受日本、台湾等地腐朽文化影响,其行为呈现出所谓“援助交际”的雏形,即在校少女为获得金钱而与男性约会,从事色情活动,而她们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有更多的零用钱,可以购买奢侈品、更换数码产品等等。

  她们不仅自己卖淫,而且还介绍朋友或者同学从事这样的性交易,从而组成一个固定的“卖淫圈子”,同时,检察机关发现,涉及此案的7名嫖客是相互认识的,也构成一个固定的圈子。而据涉案的少女供述,经常有一些男人,在QQ上向她们寻找未成年人,欲进行性交易。

专家:性心理教育缺失导致少女盲目性开放

  “这些少女在性观念上是相当地愚昧。”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教授说道,“她们根本不懂得文明的、美好的性。”

  他将出现此种现象的原因归结为“对青春期少年性心理教育的缺失”。“性是一种权利,天生而有之,但是我们的父母和老师却从来不引导,只知道视其为洪水猛兽。孩子们只能自己去探索,而她们在探索过程中,发现性居然是一种商品,可以买卖,而且价格不菲,为了满足购买衣服或者奢侈品的欲望,她们便开始这种盲目的性开放。”

  再者,皮艺军教授认为中国古代恶劣的“买处”风气也是罪魁祸首之一。“‘买处’是中国古代一种非常恶劣的风气,而且现在依然存在。有些嫖客并不满足与成年女性的性交易,于是就将目标对准少女,通常出价很高。他们的这种需要无形中打开了少女卖淫的‘市场’,使越来越多的女孩子或被介绍或被强迫进入这个行业。”

  他认为目前家庭和学校如果能正确引导青春期孩子的性心理,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这种案件的再发生。

律师:嫖宿未满14岁少女构成犯罪

  此案中那些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的男性是否应该追究刑责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律师。

  他认为在此案件中,与两名未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男性应当以“嫖宿幼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与未满14岁女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女孩是否出于自愿,依然构成嫖宿幼女罪,要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对与14-18岁少女进行性交易的男性,目前则尚无相关法律规定必须严惩,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资料: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构成嫖宿幼女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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