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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八胞胎,“财富僭越”的奇迹?

http://www.CRNTT.com   2011-12-20 13:19:51  


 
杨涛:“代孕生下八胞胎”的法律追问

  2011年12月20日08:24新京报 杨涛 法律工作者

  广州一对L姓富商夫妇久婚不孕,去年初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孕育的8个胚胎竟然全部成功,大喜望外的富商夫妇最终找来两位代孕妈妈,再加上自身共3个子宫采取“2+3+3”队形,在去年九、十月份前后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诞下4男4女八胞胎。目前,这个家庭共雇用11个保姆照料八胞胎的生活起居,共同居住于番禺某小区。(《广州日报》12月19日)

  普通人生个双胞胎都很难得,而这位富商夫妇居然通过代孕生了八胞胎,着实有些让人吃惊。但这“八卦新闻”的背后,还有诸多法律问题值得探究。

  首先,我国是实行计划生育的,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子女(特殊情形除外)。广州的这对富商夫妇先后生下八个子女,明显违背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那么,他们有无向国家交社会抚养费呢?按相关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按此标准,这对富商夫妇该交纳的社会抚养费,恐怕不是小数目。不知道当地计生部门,对这一事件,有无及时发现并做出处理?

  其次,卫生部在2001年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实施代孕技术。也就是说,代孕在我国不合法,医疗机构和医生也不能实施代孕技术。否则,对医疗机构和医生,要“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这对富商夫妇又是通过什么渠道找到两位代孕妈妈的呢?有关方面有无顺着这一线索,查处那些地下公司。

  有报道称,代孕在我国已经成为一个有着巨大需求的产业,围绕着这一“食物链”,全国有四五百家或大或小的代孕公司,其中广州就有四五十家。“代孕生下八胞胎”,无疑是代孕监管失序的一个极端例证,也再度拷问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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