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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海外找油:既没赚油也没赚钱

http://www.CRNTT.com   2012-01-04 10:20:09  


 
  纳入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央企境外投资不需审批

  2009年5月,国务院发布《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文,特别提出“加强引导,简化审批手续,完善信贷、外汇、税收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资源勘探和开发。” 正在起草的《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促进法》还将大幅放宽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限制。从今年3月起,资源类境外投资重大项目需要审批的金额起点从3000万美元提升到3亿美元,央企境外投资直接适用备案制,不需要经过审批。

  ■ 得了好处石油却没回来

  2010年央企从海外运回国内的份额油仅占开采量的1/12, 走出去没为石油安全做贡献

  所谓份额油,就是石油央企通过参股、投资、技术服务参与国外石油资源开发,根据分成合同稳定获取的分成油。虽然“三桶油”的海外并购行为总是被上升到保障国际能源安全的高度上,但实际上,“三桶油”花费巨大代价换来的连年上涨的海外份额油产量中,真正输往中国却很少。《能源》杂志的调查显示,2010年,中国石油公司6000多万吨的海外份额油中,运回国内的仅有区区500万吨,占其总量的1/12,这一数量与同年中国进口总量的2.4亿吨相比微不足道。这就意味着,石油公司“走出去”并没有为保障国家石油安全做出多少贡献。

  国际能源署(IEA)年初的一份报告也证实了上述调查,中国的石油公司实际上享有很大的经营自主权。IEA通过市场分析认为,这些公司对份额油的营销决定似乎主要是基于对市场因素的考量,其在美洲的份额油基本上都在美洲当地销售。以被称为中国最大份额油原地非洲为例,截至2003年底,中国从苏丹获得的份额油总额超过1000万吨,位居海外份额油来源第一位,约占当年石油进口总量的11%。对于这些份额油的处理,中国公司卖给日本的石油产品比运回中国多得多。

  价格决定流向,只有并购交易、运营成本之和低于国内油价时,份额油运回国才有意义

  为什么享受各类政策支持的中国油企拿到了份额油却不运回国内充实战略储备?价格当然是首要决定因素。实际上,无论是贸易油还是份额油都是满足国内油气需求的方式而已。选择前者,油企支付的成本是国际油价;选择后者,油企支付的成本包含了获得被收购油气资产的交易成本、项目运行的生产经营成本等。一般的规律是,当更多的原油需求方选择通过资产并购获取份额油以满足自身需求时,原油贸易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冷落”,价格自然会出现下滑,份额油就会随之逐步向贸易油偏转。从这个角度解释为何苏丹的份额油要在当地销售而不运回国内就很简单,卖给日本是按原油市场现货价格,而国内市场的石油价格是购销倒挂,依靠政府补贴少有获利空间。

  就地销售遵循价值规律,高昂原油运输成本使份额油运输到国内后变得很不经济

  中国油企历年获得的海外份额油主要是通过就地销售的途径进行经营和处理,而不是把份额油直接运回国内,还因为高昂的原油运输成本使份额油运输到国内后变得很不经济。在这种情况下,石油公司往往是把份额油销售所得在变化地点的条件下重新用于购买国际市场的原油。业内人士称,中石油在南美的份额油大多在当地销售,主要是因为运输距离长,成本高,以及南美的重油不适合国内炼厂炼制。同样处于利益考虑,中石油正在一些产油国如苏丹和委内瑞拉以及非洲的其他国家建立炼油厂,炼制它们在当地生产的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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