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评论文章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如何看许信良为民进党魁访陆解套支招?

http://www.CRNTT.com   2012-04-27 08:40:31  


 
  确实,按照“后法优于前法”的法律原则,民进党确是透过《台湾前途决议文》“冻结”了“台独党纲”中有关“建立台湾共和国”的政治主张。因此,许信良的说法确是具有一定的法理基础的。

  但似是仍未能完全解决问题,主要是反映在以下三点:

  一、与要要建立“台湾共和国”的“台独党纲”相比较,《台湾前途决议文》除了在“国家”名称方面,其他几乎完全相同。而且,《台湾前途决议文》所说的“中华民国主权限于台澎金马”,与国民党所主张的“一中宪法”,也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国民党认定“中华民国”的“主权”及于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全中国,只是其“治权”限于台澎金马而已;而《台湾前途决议文》则主张“中华民国”的“主权”和“治权”均限于台澎金马,等于是要在法理上将台澎金马与中国大陆割裂开来。

  二、二零零四年四月十日,民进党第十届第一次“临全会”通过修改“党章案”,在第十四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职权”之下,增加了“经全国党员代表大会就国家重大政策所做之决议文、竞选纲领,视本党纲领之一部。”因此,此后谢长廷、蔡英文在“总统”大选时提出的竞选纲领,其含有“台独”的部分,自然也就成了党的纲领,而其中有些内容的“独性”并不比“台独党纲”逊差。

  三、游锡堃在担任民进党主席时,主张要废除《台湾前途决议文》,回归“党纲”中建立“台湾共和国”的目标。为此,他在陈水扁的支持下,不顾谢长廷的强烈反对,于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的第十二届第二次“全代会”上主导通过了《正常国家决议文》,明目张胆地提出要“早日完成台湾正名,制定新宪法,在适当时机举行公民投票,以彰显台湾为主权独立国家”,继续鼓噪要以“台湾”的名义申请加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因此,《正常国家决议文》是不折不扣的“台独”决议文,它的通过“宪改”、“公投”来谋求“台湾法理独立”,超越了只是认定“台湾事实独立”的《台湾前途决议文》。而基于“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该《决议文》冻结了《台湾前途决议文》,就像先前《台湾前途决议文》冻结了“台独党纲”一样,成为民进党必须加以落实的党纲。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