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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两把“刀子”均已生锈还有何所恃?

http://www.CRNTT.com   2012-06-30 09:39:01  


 
  林益世出身于国民党政治世家,继承其父亲、前台湾省议会议员林仙保的政治衣钵,连续四次当选“立委”。在出任国民党副主席兼中央政策会执行长,及青年团总团长之后,虽然其“大党鞭”的作风十分强悍,引起“绿委”的强烈不满及部分“蓝委”的侧目,但总算也能完成任务,因而才获得马英九的青睐,在其落选第八届“立委”后立即委以“行政院秘书长”,希望他能继续发挥并升华其“大党鞭”的经验及风格,为执政党的法案“保驾护航”。但在今届“立法院”的第一个会期,却是历来通过法案最少的一个会期,且即使是会期延期半个月,也无法完成攸关“美牛”瘦肉精标准的《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改草案、证券交易所得税修法案、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人事案及酒驾修法等重大议案均未过关。另外,多项与“中央政府”组织改造相关的“政府机构”组织法也未通过,包括“国防部”组织法草案、“劳动部”组织法草案、“卫生福利部”组织法草案等都未完成“三读”。这除了是“立委”不配合以至是捣乱之外,林益世未能充分发挥其角色作用也有一定的责任。这也折射了部分国民党“立委”既是对马英九有所不满,也是颇为讨厌林益世强悍作风的反弹心理。

  如今,林益世又被卷入受贿及索贿疑案,这对他的政治前景颇大打击。尽管按照“无罪推定原则”,在法院审讯并终审定谳确实其是否有罪之前,他仍是无罪之身,而且特侦组也颇为谨慎,以至今仍是只有媒体报道,尚无其他任何资料可以佐证为由,将其列为“被调查对象”的“他字案”,而非“有具体犯罪嫌疑”的“侦字案”。并以此为由,顶住外界的质疑,坚持按照司法程序,在未能向已经藏匿的证人陈启祥询问之前,而未有传唤林益世。因而在法律上,林益世仍是“清白”之身,但在政治上,却是被污名化了。实际上,由于他所涉嫌的案件的案值达到一亿四千万元,因而已被“绿委”嘲讽为“领亿四”(林益世的谐音)。即使日后法院判决他无罪,但经多年的官司折腾,他的政治仕途应属已经“玩完”。

  此案的严重性还在于,这不单止是林益世一人的事情,而且还牵涉到国民党、马团队的清誉。实际上,与陈水扁团队从陈水扁本人及其家族,到若干阁员都涉贪不同,马英九可以仗恃的就是清廉。不但是马英九本人爱惜自己的羽毛,正因为如此已到了“水至清则无鱼”的地步,惹来不少“不能团结人”批评,而且他的团队也鲜有丑闻传出,与陈水扁的贪腐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也是马英九四年前能够狂胜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尽管许多人对马英九执政能力和政绩极为不满,也尽管已有民进党人刻意散播“无能比贪污更可怕”的谬论,但多数选民仍能接受他,这是出于“两者取其轻”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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