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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政预算是如何走向公开透明的 | |
http://www.CRNTT.com 2012-08-08 11:17:55 |
预算问题绝不是个无关紧要的数字汇总问题,而是关系到民主制度是否名副其实的大问题。没有预算透明的政府是“看不见的政府”,而“看不见的政府”必然是“不负责任的政府”。 预算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把“看不见的政府”变为“看得见的政府”。“看得见”,人民才有可能对它加以监督。在这个意义上,预算是一种对政府和政府官员“非暴力的制度控制方法”。 这是1907年成立的纽约市政研究局的预算改革者们解释公共预算改革时强调的要点。从那时开始,“预算民主”改革成为了遏制官员腐败和规范政府行为的突破口。而纽约市政研究局正是美国今天大名鼎鼎的智库——布鲁金斯研究所的前身。 那么,美国的财政预算是如何走向公开透明的呢? ■ 危机催生的“预算民主” 20世纪前,美国从联邦政府、州政府到地方政府,都没有完整的公共预算制度。那时,美国各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都是由议会主导,伍德罗.威尔逊总统把它称作“国会政府”。每一个政府部门都自己向议会争取资金,自己掌控开支。议会对政府某部门的拨款只是一个总数,开支分类没有的,细目也没有。每一级政府也都没有一份详尽而统一的预算,都是一堆杂乱无章的事后报账单。 这时,纽约市的预算原则还是“以支定收”。财政决策机构由八人组成,包括市长、总会计师、市政委员会主席和五个区的区长。前三者每人有三票权力,曼哈顿和布鲁克林的区长每人两票,其余三个区的区长每人一票。在每年的11月1日前,总会计师提出年度大致预算,由上述决策机构和市政委员会用15天至20天的时间来审议预算,并举行听证会。由于时间紧、缺乏专业知识等原因,审议大多流于形式,造成很多财政拨款并不符合实际支出部门的需要。例如,在1898年,纽约州议会就发现,纽约市的财政预算没有包括道路建设资金和债务管理,从而导致这种预算既不完整准确、又不及时。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和议会都无法对政府及其各部门实施有效的监督,结果,为贪赃枉法留下无数机会,腐败现象屡禁不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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