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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警察为何开枪打死农民?

http://www.CRNTT.com   2012-09-24 11:06:27  


 
  是否应开枪?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警察在遇到“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警察依法履行责任”或“暴力袭警”的情况下,是可以开枪的,但应该先鸣枪示警。

  对应这一条例,官方通稿中的警察行为没有失当之处,是滴水不漏的。首先,“向张研身上洒汽油”、“用镰刀、斧头袭击”是暴力袭警;其次,“民警张研在口头警告及使用胡椒喷剂进行制止无效的情况下鸣枪示警,同时又调来了3名民警”,其父王再元继续“手持镰刀砍向张研”,这是警告无效;随后,“张研继续鸣枪示警,王再元非但没有后退,反而伸手夺枪,撕扯过程中致枪击发,伤王再元左腿”;最后,“王树杰将自己衣服点着火扑向张研。由于身上被浇汽油,生命受到威胁,张研开枪制止,王树杰中弹倒地”。

  官方的说法是否可信,与事实有多少出入,这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才能得出警察开枪的性质。

  □ 结 语

  警察被描述成自卫反击的受害者,死者为暴民,是一个贪得无厌的“钉子户”形象,而且看不出政府任何强拆的痕迹。这种说法要想让当下的中国百姓认同,需要拿出比通稿强百倍的说服力。

  (本文来源:腾讯新闻评论《今日话题》201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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