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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准生证”有多难?

http://www.CRNTT.com   2012-12-05 11:43:16  


 
  ■ 条件严:外地人办证受刁难

  新《通知》规定全中国流动人口办《准生证》前须有《婚育证明》

  但《通知》也不是没增加全国性通则,下文的“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含意就非常明显:从此以后,全中国的迁徙人口,没有《婚育证明》就办不了准生证。由此可见,《通知》的重点并非对办证人“不得推诿”的虚文,而是加强管制迁徙人口的婚姻与生育。新增的标准规范,意在以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来进一步监控全中国流动人口的婚姻状况与生育状况。

  育龄成年人在户籍地外居住一个月以上就得办,外地人在现居地办理《证明》处处碰壁

  按照中国现行规定,育龄内成年流动人口拟在户籍地以外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在离开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人口流动日趋自由迅速的今天,这种规定已是极不合理。而各省市的具体规定更是苛刻到让人难以忍受。一个河南籍在北京工作的妇女于《通知》发表三天后在“华声在线”网上发表文章: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关键时候还真找不到一个能证明的人。若单位证明的话需要单位计生部门的人事章,可我在外企工作,单位哪来的计生部门?在京住了几年的小区也不给证明,因为‘不了解我们’。我的户口在郑州的人才市场托管,人家更不管了,你一个长年在外的集体户口,谁能证明你的清白?”

  上海、福建等只许有固定工作和一年以上住所的外地人办,福建规定成年人到现居地后15日内就要查验

  上海和福建只允许“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在本市有住所证明(租赁房屋或者拥有产权房等证明)或者在本市有稳定职业证明(工商登记、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雇佣关系证明等)”的外来人口办理《证明》,但福建要求“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否则也算违规,要“限期补办”。

   ■ 不给钱就难办:准生证上附加各种收费名目

  山东计生部门发准生证要收“优生检测费”

  各省市计生部门一般会出台各种规定,至少声称头胎准生证免费,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存在。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过2012年11月山东省泗水县计生部门是这样在网上回覆当地居民质疑:“关于押金问题,是否是你们村进行收取的,如果是,请你查看你们村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是否有其中一条,如果没有,我们将按照乱收费进行查处。目前不论办理一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还是二胎《准生证》我们只收取190元的优生检测费用,其他费用没有。”意思就是县级计生部门发准生证时可以明目张胆地收“优生检测费”,至于村里能否收费,只消《村规民约》有,便可无视省级《条例》。

  湖南计生部门称收“优生检测费”违法,但“宣传”“建议”育龄妇女做收费体检、买保健品

  2011年以来,“华声在线”和《湖南日报》分别报道过湖南省常德市与醴陵市计划生育部门在公民申请办理准生证时,要求当事人必须做交费体检,即使当事人已经做过有效婚检也不行。而常德市计生部门的回应是“强制收取优生遗传检测费是违法的,计生局严厉打击”,但“一般来说,工作人员在办理准生证时,会宣传发动育龄妇女做此项检测”。醴陵市计生委的回应更巧妙:“领准生证时做孕检是免费的。同时为提倡优生优育,计生部门建议育龄妇女做一些相关检测,费用大约在80至100元,另外还建议育龄妇女购买一些保健品。”这要“让群众自愿选择,不能采取强制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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