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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妹”背后的经适房腐败

http://www.CRNTT.com   2013-01-05 12:17:36  


 
  2011年9月以来,郑州市检察机关相继查办发生在经适房建设和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3件17人。翟氏家族经营经适房诞生以来,就开始涉入经适房。

  兰亭名苑并不是兰亭公司的第一个项目。早在经济适用政策颁布之初,该公司便应运而生。就在2003年,郑州市下达到二七区房管局6万平米的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由兰亭公司承揽开发,小区名字是“兰亭雅苑”,也是一个纯粹的经适房小区。

  2009年4月,就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的第二日,当地媒体就曝光了兰亭名苑经适房小区大量被违规出售、出租以及闲置、出借等违规乱象。

  在此背景下,翟妻经营的一通地产却势头不减,继续拿项目。上文提到的南溪苑经适房项目于2009年获得立项,是郑州西南片区最大的经适房小区,两期工程设计房屋4500套。该项目因长期拖欠建筑商的工程款最终被举报。

“补差房”屡禁不止

  针对媒体的揭露,郑州市房管局回应称,意为房妹名下的11套房子,均是商品房,均不是经济适用房,该业主与该局领导没有任何亲属关系。

  “郑州市房管局是想以事件中商品房的性质,绕开对经适房问题的关注,其实是欲盖弥彰。”相关业内人士分析。

  经适房项目中建商品房,一直是行业内公认的潜规则。业内人士透露,经济适用房小区内的商品房在业内通常叫“补差房”。经济适用房用地属于是无偿划拨的,实行微利经营,因此,政府部门为弥补这一开发商的利益缺口,曾经出台措施,允许经济适用房开发商开发一定比例的商品房作为补偿(即“补差房”)。按照郑州市原先的规定,在这些小区商品房面积不能超过开发面积的30%。

  而这种所谓的优惠政策弊端重重。以郑州市为例,2004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达到132.25万平方米,但实际建设面积仅为106万平方米,其余26万多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面积,都被补差房和超标房吃掉了。“补差房”的命运从一开始就前途未卜,早在2003年,国家有关部门来郑州检查时,认为这种在划拨土地上建立商品房的做法不妥,会使政府吃亏。因此,当年9月底之后新批经济适用房项目时“补差房”已暂停审批。

  2005年6月,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李武健对媒体称,今后在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时,开发商“补差房”优惠政策将不复存在。2005年9月公布的《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用途,禁止利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禁止违反前款规定利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建设其他商业用房。

  相关的档案显示,2004年,兰亭名苑经济适用房项目立项,2005年开工,21栋住宅至2007年基本建成。该项目也于2007年在郑州市房管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显然应当适用上述郑州市的《管理办法》。

  兰亭名苑商品房的事实已被确认无疑,但占多大比例呢?该项目2007年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1848号和1849号预售许可证目前在郑州房管局的网站查询。据知情人士透露的未经官方核实的消息,该小区的13-21号楼全部是商品房,商品房比率甚至超过此前行业规定的30%。

  郑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兰亭公社(兰亭名苑曾用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覆》显示,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经适房面积10万平方米,公建(物业用房等)建筑面积0.1万平方米。发改委立项的微不足道的1000平方米,仅占总面积的1%,到最终形成的如此巨大的商品房比率,翟振峰如何完成了变更?

  业内人士透露,在办理预售手续前,开发商通过特定的人脉关系协调政府领导,以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将经适房变更为商品房。翟振峰时任区政府的房管局局长,其职权仅限辖区内的公房管理和经营,商品房预售证的办理权属郑州市房管局。在众多相关的职能部门中,作为住房管理部门、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的郑州市房管局,实在难辞其咎。

  无独有偶,公众熟知的郑东新区经适房龙翔苑小区,除了被郑州市房管局团购了部分以外,还被位于许昌市的龙港电厂的职工集体团购。2006年经媒体披露之后,被住建部责令整改。经知情人士透露,后来经过郑州市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团购经适房“取得豁免”。当年,龙祥苑经适房小区房产证都以“商品房”的性质办出。(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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