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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性与信仰

http://www.CRNTT.com   2013-01-06 12:12:06  


 
  波德莱尔说,爱就是崇拜,崇拜就等于献出自己。爱有很多种,但大爱只有一种,就是无我。

  大爱包含了同情、悲悯和宽容。所有发达宗教的教义都包含了这些高尚的品质。所有伟大的人格都是这些品质的具体体现,但成功的帝王将相总是与这些品质格格不入。

  无论敬畏、神秘、崇拜,还是大爱、同情、悲悯和宽容,都不能为理性的方式所直接认识,因为它们不属于理性的范围,而是灵性的体现。灵性自身是非理性的。正如爱是不能分析的一样。所有对爱的分析都不过是猜测。对于灵性的分析,也仅仅是猜测而已。这包括柏拉图、亚里斯多德、阿奎那及康德等人的论述。敬畏、神秘和崇拜这诸多品质合而为一,便催生了信仰。而信仰正是构成宗教的基础。

  宗教现象是极其复杂的,极难把它纳入一个固定的范围内来叙述。我们只能说大概如此而已。我倾向于把宗教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灵性的直接表现阶段,经过加工,可以将其知识化,系统化的阶段,以及发展成主宰人和社会生活的统治地位的阶段。第一阶段可以称为原始宗教阶段,第二个阶段可以称为作为知识系统的宗教阶段,第三个阶段可以称为作为文明秩序的宗教阶段,或者叫做教治或神治阶段(Rule of Religion)。

  在第一阶段,宗教作为灵性直接本能的体现,只是将敬畏、神秘和崇拜未经组织,未经概念化地表现出来。大凡对超自然力量表示敬畏的结果或者活动,都可以视之为这一意义上的宗教,包括对山川、草木、动物及祖先的崇拜,对生死的困惑、迷信、巫术等等。这一时期宗教的特点是其没有固定的秩序,没有宗教教义,没有普遍存在的上帝的出现。宗教活动与人事活动没有严格的界限。宗教的目的在于避祸求福,在于为灵魂寻找一个避难所,找到一个安顿的地方。这些宗教目的,实际上在以后的发达宗教中,也仍然是一个主题。关于赎罪和上天堂的预设,所借助的也是人避祸求福的愿望。在这个意义上,发达宗教,如基督教,和不发达宗教,如某一地方的迷信,是没有严格分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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