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评论文章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驾校费用疯涨,伪市场化下的垄断作祟

http://www.CRNTT.com   2013-01-15 11:42:28  


 
  ■ 驾考合一,只能挨宰

  “驾考合一”违反《行政许可法》,却在中国大部分省市实施,不经驾校统一申请办理,就无法参加考试

  要破除垄断,就要打破“驾考合一”的体制。所谓“驾考合一”制度,简单地说,没有参加驾校培训,不经驾校统一申请办理,公民个人无法直接参加申领驾驶资格考试。考驾照必须经过驾校培训,明显属于强制性考前培训。2007年,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行政许可法》规定,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要求考驾照必须出具《驾校培训记录》,属于私自增设行政许可的行为。公民在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前提下,有权利选择驾驶技术学习的途径。公安和交通部门,应对驾照考试严格把关,而不是培训,更不应该通过行政决定来限制公民的自主选择权。

  此外,我国有关法律也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去驾校学习之后才能考驾照。公安部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规定,只要有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材料就可以报考驾照,并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得经过驾校学习。然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大陆地区除湖南、辽宁、郑州等少数省份地市外,中国大部分省市均实施“驾考合一”,只能参加驾校培训,经驾校统一申请办理参加申领驾驶资格考试。

  行政垄断下,个人申请驾照考试代价高昂,车管所不提供车辆,要参加考试,只能自己出钱改装车辆

  无论你是否已经掌握了驾驶技术及交规常识,你都得花上冤枉钱,再到驾校上高价学习班。否则,到车管所连考驾照的名都报不上。多少年来,这似乎已经成了铁打的“行规”。在2007年,深圳市民樵先生因到车管所以个人名义申请报名参加驾照考试而遭到拒绝,车管所要求其必须提交驾校培训记录,否则不能受理他的考试申请。这就意味着会开车的樵先生必须交纳几千元学费才能“补办”丢失的驾驶技术档案。

  这种行政垄断,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对驾照申领者的利益侵犯,2007年,深圳市民樵凌以个人身份报名考试遭到了深圳市车管所的拒绝,后樵先生将车管所告上法庭并最终获胜。法院判决:樵先生不上驾校也可直接申请考试。深圳市民樵彬曾经打赢了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的官司,成为不经驾校而以“直考模式”名义申请驾照第一人。然而,考试时深圳市车管所表示可提供场地但无考试车辆,而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考试车辆必须是经过改装的专用车辆。最后樵先生不得不购买一辆二手车进行改装,才勉强达到考试车标准。


  □ 结 语

  驾考培养费疯涨的背后潜藏着一条巨大利益链,公安、交通部门参与驾校创办及驾校培训业务,通过非法增设行政许可等手段,剥夺了公民学习驾驶技术的其他选择权,形成了对驾照考试培训的垄断,驾校培训费暴涨是政府管制与驾校逐利本性的共同产物。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