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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谁来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http://www.CRNTT.com   2013-01-28 11:03:11  


 
  罗马共和是一个混合政体,以三个部分的权力相互制衡为其建构原则。罗马共和的最高行政权由两个权力完全相等的“执政官”(consul)掌握,以收相互钳制之效。贵族有他们的元老院会议,平民有他们的公民大会。执政官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他们平时主持日常政务,并负责召开元老院会议和公民大会,战时则为军队的统帅。美国宪法所设计的也是三个部分的权力相互制衡,但与罗马共和不同的是,那是立法、行政和司法。而且,罗马共和的元老院权力很大,始终是罗马国家的最高决策机构。美国的立法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相互牵制,参议院的权力远不如罗马的元老院。再者,晚期的罗马共和因为权力内斗,失去稳定而终于瓦解,美国的建国为了汲取这个教训,用宪法和宪政,而不单纯权力机构制衡来防止重蹈罗马的覆辙。

  罗马共和国时代最具破坏、威胁性的权力是个人独裁。马基雅维里在论罗马共和的《李维论》中就说过,“若要建立新共和国,或撇开其古老制度,对其进行彻底改造,只能大权独揽。”共和既反对专制,又需要专制,因此是一种非常脆弱的制度,随时有可能蜕变为专制。共和国经常需要采取非常手段,采取能够刺激民众感官,使其秩序重新焕发活力的措施,这就会需要魅力型的政治人物。民众把自己的自由不存戒心地托付给他,让他轻而易举地获得不受约束或制衡的权力,等到民众不堪专制,想讨回自由和限制这一权力,已经为时已晚。罗马共和后期,凯撒大权独揽,布鲁托斯这个“最高贵的罗马人”为拯救共和,刺杀专制的凯撒。然而,凯撒虽死,共和却再不能复活。

  在美国宪政的权力限制设计中,有一个罗马人不可能考虑到的因素,那就是政党。政党权力是第二种必须关进笼子里的权力。美国建国之父之一的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中把政党定义为一种“必要的恶”(necessaryevil),政党是一种必须严加看管和限制才能发挥用途的政治力量。它必须被关进笼子里去。200多年后的今天,这个观点更加显现出其政治预见和睿智,因为任何个人的滥权和腐败都不是他一个人的力量所能为,都是借助了某个政党更大的体制力量。

  麦迪逊受到18世纪苏格兰启蒙运动思想家休谟的影响,把政党看作为一种“党争”(faction),“党争就是一些公民,不论是全体公民中的多数或少数,团结在一起,被某种共同情感或利益所驱使,反对其他公民的权利,或者反对社会的永久的和集体利益。”党争要求权力的扩大,而这只有在权力不受限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把党争的权力关进笼子,是为了“保护公益和私人权利免遭这种党争的威胁,同时保持民众政府的精神和形式。……这是使政府摆脱长期受到的耻辱最为迫切需要的东西,从而能使这种政府为人们尊重和采用。”限制这种权力的唯一办法不是取消政党,而是让不同政党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制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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