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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迎:反腐败的两难选择

http://www.CRNTT.com   2013-03-14 09:34:43  


 
  另一种可选择的办法叫做不算老账算新账,不往后看往前看,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吴思、李永忠等最近提出的有条件的特赦。按照吴思的观点,通过有条件的特赦,换取官员拥护民主化的政治改革。李永忠认为,如果算老账,问题会越来越多。当然,我想他们只是提出一个基本的思路,具体措施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事实上,国际上已经有好多经验,包括香港地区也有很多经验,发达国家有,发展中国家也有,几乎所有原来腐败严重的国家,在反腐的过程当中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我个人的建议是,以十八大为界,十八大之后不再腐败的官员就既往不咎,十八大之后继续腐败的官员新账旧账一起算。所以,也不是说都那么很容易过关。同时,要启动政府官员的财产公示和注册,接着要研究超过合理收入之外的部分,究竟是没收,还是设立特别税,交税之后就归他们自己。

  但是,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是,如果你不说实话,你就应该受到惩罚。比如你有10套房子,你公示的时候只说2套,一经查实,另外8套应该全部没收,也就是政府官员在这个时候不说真话要冒更大的风险。当然,也可以施行自愿公示,不愿意公示的官员离开政府岗位。在这样做的时候,同时要加强我前面提到的那几项反腐措施,包括减少政府的权力,实行新闻自由,加强舆论监督,还有更为长远的就是建立一个法治社会和一个民主体制。当然,在政府官员的权力受到约束的情况下,政府官员合理的报酬也确实应该提高。

  三

  但是,这样的措施面临巨大的挑战。第一个挑战就是如何化解民众的不满。民众会认为这是相当不公正、不公平的,凭什么这些腐败分子就可以轻易豁免。这种不满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第二个挑战是怎么使得这个政策本身变得可信。因为任何政策,不可信是不会有效果的。

  首先,怎么求得民众的理解。我们必须告诉大家反腐败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而不是为反腐败而反腐败,更不是为了杀人。杀再多的人,抓再多的官,如果我们未来的政府仍然有像现在这样严重的腐败,那我们可以说没有取得任何成就。

  其实,有条件特赦就像资不抵债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一样,即使对债权人而言,免除一部分债务让企业活下来,也总比拖死好。当然,我们人类有一个弱点,我们经常注意了手段,忘记了目标,就像我们赚钱一样,本来赚钱是为了活得幸福,但是我们经常为了赚钱而牺牲幸福。我们反腐败当中同样要避免类似的问题,不能只注重手段,忘了我们的目标。

  还应该看到,过去的历史真的相当复杂,体制不合理是腐败现象普遍化的主要原因,我们看到一些被抓起来的官员得到当地老百姓的同情,因为他们觉得这些人真是干事儿的人,那些不干事儿的人反倒没有被抓起来。

  我认为这个问题应该进行全民大讨论,因为这对中国的未来太关键了。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全民公决投票,像阿根廷等国家就做过这样的措施。政府提出一个具体的方案,然后全民投票,同意还是不同意,我们可以规定一个比例,比如50%以上的人认同,我们就做,如果大部分人不认同,我们就不要做。我也相信,如果我们有周全的设计,政策在实行1~2年之后,民众就会认识到它的好处。当老百姓看到腐败现象大大减少,政府服务大大改进的时候,他们就会更能够理解这样一个政策的好处。当然,这要求老百姓有一定的耐心。

  可信性问题怎么解决?靠政府出一个红头文件恐怕不行。政府的政策多变,经过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其可信度还是大大高于政府的红头文件。所以,我建议可以通过全国人大立法的方式保证这样一个政策的可信性。同时也可以搞试点,可以选择几个县,或者几个市,取得经验,再在全国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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