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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让民众看清刘志军的罪与罚 | |
http://www.CRNTT.com 2013-04-15 15:23:25 |
刘志军案牵出的其他铁路官员 张曙光 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 苏顺虎 铁道部运输局原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 林奋强 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 邵力平 南昌铁路局原局长 闻清良 昆明铁路局原局长 罗金保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 郭文强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原副部长 马俊飞 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 刘西林 广东铁路城际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 “刘跨越”身上的四大标签 延伸阅读 刘志军案情揭秘 【滥用职权】 帮丁书苗非法获利30亿 民营女企业家丁书苗,被认为是刘志军案的关键人物。2011年1月,丁书苗被带走调查,当年2月中旬刘志军落马的消息即被公布。 调查显示,丁书苗通过刘志军非法获利30亿余元。 丁书苗与刘志军的合作,主要是通过干预招投标。方式是,由丁书苗指定相关国有企业,刘志军帮助这些企业中标,丁按照工程标的额1.5%~3.8%的比例收取好处费。 刘志军先后干预了50多单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丁书苗指定的20多家国有企业中标,工程标的额超过1700亿元。丁书苗共得“好处费”24亿余元。 此外,丁书苗还成立多家高铁企业,通过刘志军,牟取暴利。 【收受贿赂】 巨资“打捞”落马官员 除帮助获取巨额财富,刘志军还提拔重用丁书苗推荐的干部。刘志军落马后,他长期帮助丁书苗的“动机”问题,一直被媒体关注。 根据记者掌握的信息,刘志军落马后曾说,他帮助丁书苗把企业做大做强,是为自己的仕途打造经济基础,以备在他需要的时候,丁书苗能为他奔走,并用金钱铺路。 丁书苗之外,刘志军还大量收受铁路系统内部人员贿赂。 南昌铁路局原局长邵力平等10名铁路系统领导干部及民营企业家,先后向刘志军行贿共计1480余万元。涉及晋升职务、中标工程、安排车皮计划、采购设备等方面。 字画、金银制品、玉石、手表等也是刘志军长期收受的物品,据悉他接受的近200件贵重物品,价值1300余万元。 此外,与刘志军相关的另一事件也再次被媒体关注。刘志军之弟刘志祥曾任武汉火车站站长,因雇凶杀人、贪污、受贿4000多万元,2006年被判死缓,据报道,刘志祥后被改判16年,而他在狱中仍能介绍铁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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