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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人为诋毁马政府不惜哗众取宠

http://www.CRNTT.com   2013-04-22 08:41:28  


 
  一、 个人会员:凡“中华民国”的公民,尤其是公民营公司厂矿企业职工及负责人,各工会的会员代表,各公会的会员代表,及热心劳资关系问题的相关人士,凡赞同该会的宗旨的,经该会会员两人推荐,得申请入会,经审查合格,由该会理事会通过缴纳会费后,得为该会个人会员。 二、 团体会员:凡岛内工商企业、学术团体、厂矿工会组织、同业公会及调处劳资争议的中介团体,赞同该会宗旨,经该会团体会员一单位以上的推荐,得申请入会,经审查合格,由该会理事会通过并缴纳会费后,得为该会团体会员。三、个人赞助会员及团体赞助会员:捐助该会基金的个人团体,得为该会个人赞助会员或团体赞助会员。申请手续也很简单,其程序是:一、 填写入会申请卡写,个人会员请随附一吋照片二张,团体会员请加盖公司章,填妥后请寄回该会;二、 申请入会的会员,经资格审查、理事会通过,并办妥缴费手续后即成为该会的会员。 

  从“中华民国劳资关系协进会”的章程和会员构成看,它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民间组织,虽然由“劳委会”辅导,也受“劳委会”委托进行调处劳资纠纷的活动,但它本身却不具任何公权力。然而,李应元却将之夸大为代表“国家会员”的政府组织,真不知如何说起。即使是“国际劳动及雇佣协会”过去将之视为“国家会员”,现在经过反思,甚或是在中国抗议下采取的行动,都是正常的调适。总不能把一个民间团体,当作是代表“中华民国”的公权力机构吧?

  何况,即使是“国际劳工和雇佣关系协会”的本身,也是一个纯科的科学性,不考虑政治、哲学或宗教领域议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间组织。虽然它靠挂在日内瓦国际劳工局的产业结构就业关系部,但它并非是国际劳工局的正式下属机构,更不是政府间国际组织,它只是由企业的董事、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对话专家、劳动管理员、雇佣关系专家、人力资源顾问、工会组织和雇主组织的代表、政府官员、劳工律师、学生、学者和所有其他关注劳资关系的国际组织,都可以成为其会员,并参与其领导机构的工作。其会员有三种,一为正式会员(国家的成员),二为机构会员成员,三为个人会员。其宗旨是:鼓励国家劳资关系专家协会的建立和发展;促进劳资关系领域的研究和教育的重大发展信息的传播;举办全球和区域代表大会;促进国际计划研究,组织特定主题的研究组。目前,该协会有一千多名会员,分布在世界各地,包括著名的研究劳资关系的学者和企业的雇主和雇员。因此,它是一个民间性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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