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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对外开放的战略布局

http://www.CRNTT.com   2013-05-24 08:40:59  


 
  (三)中欧、中日以及与新兴市场的新契机

  欧洲经济需要走出衰退,而欧洲的技术和品牌出口正是中国所需。中国拥有巨大的外汇储备,但大多数都投资于美元资产,尤其是美国国债,投资回报很低;如果投资欧元区,“周边五国”与中国在重点产业上有合作意义和机遇,结合“周边五国”的产业优势,同时考虑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稀缺资源、海外扩张、技术升级、资产保值增值等需求。另外,可以设想,欧洲的状况迫使欧洲各国在未来对外的经济政策方面只能采取“防守”的姿态,而中国则可以更加主动地“出击”,逐渐蚕食欧洲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在新兴国家的经济利益,包括矿产资源、投资目的地等。

  中日关系要在中美大的关系框架下来讨论,也要在中国和朝鲜半岛关系框架下讨论。比如中日之间要保持一定的竞争态势,但如何使得中国在竞争中胜出?比如面对钓鱼岛问题不能放松。

  中国和新兴市场之间存在着合作和竞争双重关系。美国经济将拉动美元升值,这对于依赖外资、同时改革不充分的国家未来三、五年将可能造成巨大的冲击,部分国家可能将面临类似当年亚洲金融危机,或者拉美债务危机时的情况。这次,经历危机的则很有可能是印度、越南、菲律宾等,由此中国则将拉开与其他新兴国家的发展水平差距。中国先发展起来,集聚发展势能,为将来的进一步可持续发展创造了空间和赢得了时间。

  当前中国面临的挑战

  文章认为,首先是认识上存在偏差。一种表现是,对当前对外开放的成就沾沾自喜,觉得中国对外开放的程度已经足够高了,现有的保护措施都是必需的,都是有利于保障中国民族产业发展和经济安全的,没有再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必要了。另一种表现是,对当前国际自由贸易发展的新趋势、新标准和新规则不屑一顾,认为是发达国家“遏制”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伎俩,把国际自由贸易问题政治化。这两种认识往往相互交错和支撑,对要求进一步提高标准、扩大开放的呼声形成打压。

  其次,理论上准备不足。总体而言,中国对国际自由贸易的理论研究在相当程度上还停留在传统的WTO多边贸易框架体制下,对新一轮贸易自由化所具有的贸易与投资并重、侧重于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的趋势转型,对正在如火如荼推进中的TISA、TPP、TTIP谈判,以及对当前中国正在与美国谈判的BIT2012等更高标准国际自由贸易协定的框架、内容、要义及相关具体问题,还普遍存在着理论研究和评估不足。对中国现有规则、具体做法以及相关的体制机制与国际新标准、新规则的差距认识也不到位,对吸收和引入这些新标准、新规则可能造成的影响和风险更是缺乏系统研究和评估。这不仅与前述的认识偏差密切相关,而且也很大程度上导致中国在推进中美BIT谈判,在对TISA、TPP、TTIP谈判的认识和判断,在进一步提高标准、扩大开放等方面因理论视野和技术路线的匮乏而陷于被动。

  第三,步骤上相对落后,开放水平较低。

  虽然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认真履行开放承诺,但应当认识到,中国在加入WTO时还在一些领域保留了限制措施,如在商品贸易领域,对农业的保护主义倾向还相当严重;在服务贸易领域更为突出,市场准入限制十分严格。例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电信业、邮政快递业、建筑业和法律服务。

  应该看到,目前世界上大多数TISA谈判参与方在上述领域已没有外资持股比例或经营范围限制。在这些领域没有做到实质性开放,大大降低了中国的对外开放水平,也使中国缺乏参与新一轮自由贸易谈判的基本条件。

  第四,标准明显滞后,与国际新规则差距较大。

  与国际新标准、新规则相比,中国在自由贸易协定,特别是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方面存在明显短板。目前,中国已签署了1个局部自由贸易协定(即亚太自由贸易协定)和10个自由贸易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单独关税区。在投资协定方面,中国已与12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30个双边投资协定,但其中只有小部分规定了国民待遇,而且中国主要遵从准入后国民待遇。

  在中美BIT谈判方面,由于在投资准入、公平竞争和权益保障方面差距较大,主要体现在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国有企业、外汇资金转移、劳工规则、金融服务、业绩要求、税收、法律法规透明度和环境条款等14个主要领域差距较大,从2007年至今中美双方举行了近20轮谈判,但进展缓慢,至今未果。这些也导致了中国在服务贸易协定(TISA)和TPP协定谈判方面,目前还够不上参与的标准。事实上,欧美在新标准、新规则方面力推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方式,国企的“竞争中立”原则等,均直指中国当前部分领域投资保护不足、部分行业国企占主导地位以及在监管方面与欧美主导的新规则不符的“软肋”。

  总体看,参加TISA、TPP和TTIP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包括韩国等新兴市场国家和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都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认可当前国际上关于新一轮自由贸易协定,特别是服务贸易与投资协定的新标准、新规则,并身体力行参与谈判和规则制定。而中国目前已签署的多项FTA和BIT则大多仍属于标准较低的自由贸易协定,与国际新规则、新标准相比,差距较大,也不得不被TPP、TISA等拒之门外。

  总之,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以及中国当前在对外开放领域的相对滞后,对下一步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果继续保持当前固步自封、裹足不前的被动状态,可能导致中国在新一轮国际贸易自由化浪潮中,在标准和规则制定方面被边缘化,最终无法维护好战略机遇期,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败下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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