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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教授陈英旭受审 亿元课题经费被控贪污千万

http://www.CRNTT.com   2013-08-01 12:29:54  


 
  戴梦华律师认为,陈英旭案的具体情况够不上贪污。他表示,高博公司及波易公司参与该项目,是经过国家水专项领导小组同意的,陈英旭并未隐瞒两家公司的任何信息。

  此外,戴梦华还认为高博公司、波易公司参与的课题是通过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的,是属于法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根据《国家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重大专项任务的承担实行法人负责制,法人单位是项目(课题)实施的责任主体,即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问题,也不应由被告人陈英旭作为直接的责任主体。

  戴律师认为,即使该案被认定为贪污,但从陈英旭的具体情况来看,挪用科研经费具有社会因素、科研体制等特殊性,且陈英旭已经退回相关的款项,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态度良好,应该从轻处理。

  科研经费管理值得反思

  从学术光环上看,担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的常务副院长的陈英旭是浙大的“明星”,他是“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国土壤学会土壤环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并主持过相关领域的国家“973”、“863”计划项目。

  一位环境与资源学院的教师表示,陈英旭是为环境与资源学院这几年的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的。

  出事前,陈英旭曾谈及学院的建设情况,他介绍,环资学院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省扶植学科1个;涵盖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4大门类,是目前国内环境与资源领域学科门类最为齐全的学院之一。“现在无论在学科建设、科研实力、实验室建设还是人才培养质量上,在国内高校中都名列前茅,综合实力处在公认的第一梯队。”

  另一位教师则称,自己与陈英旭只是同事关系,从平时的工作来看,陈英旭很有责任心。

  今年1月,浙江大学纪委书记周谷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陈英旭案还没有最终宣判,他的具体行为还没有在法律上定性,校方也不好作出评判。

  目前,我国对于科研经费的监管主要包括承接单位的内部财务监管和各相关部门的抽查审计,陈英旭就是在2012年重大专项的例行审计时,将钱退回了浙江大学,而后事发。

  2012年12月28日,教育部曾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强调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会上,中纪委、监察部驻教育部纪检组长王立英通报了6起科研经费贪污案件,陈英旭案是这6起案件之一。

  周谷平表示,此前,由于考虑到保护教师的积极性,方便科研创新,相对来说科研经费的管理是比较宽松的,但陈英旭事发后,浙大方面已经开始收紧相关的科研经费管理,在具体的处理情况上肯定会有一些加强。

  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金赞芳也感觉,现在学校内部的审查频率高多了,“以前没那么勤快,现在经常审查”。

  在一些人士看来,更值得反思的是科研经费管理上的问题。

  戴梦华就认为,虽然陈英旭在科研经费上的操作确有不规范之处,但更多的是源于科研经费管理的诸多主客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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