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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中国现阶段如何反腐

http://www.CRNTT.com   2013-10-30 09:54:21  


 
  前一阶段,中共派遣了一批“钦差大臣”到地方和国务院各部门集中进行了巡视,现在到了收网之时,季建业就是在此阶段落马的第一位高官,预计后续还会有更多官员落马。人们不应该怀疑中共的反腐诚意及决心,但现在的问题是,此种高频率的反腐态势会持续多长,治本的制度措施何时推出,并不清楚。从一个研究者的角度看,要使反腐具有可持续性,且见到真效果,中共的反腐就必须做好如下几项事情。

  首先,整合中共已有的反腐机构和职能,使之更具效率。中共拥有复杂的反腐机构,党内有纪检;政府有监察和审计,包括公安和工商也具部分反腐职能;司法有检察。这三家反腐主体分工负责,其中,纪委为主导,政府的行政监察、检察院系统的司法监督、审计系统的经济监督相配合。这套反腐机构设置不能讲完全没有效果,可又必须承认,它远不足以应对目前严峻的腐败局面,原因在于,它在突出党对反腐掌控的同时,削弱了法治反腐的力度。

  另外,这套反腐体系将反腐力量分散在不同部门,由不同部门行使和负责各自领域的反腐工作,虽有助于本部门和领域的反腐深入开展,然而,鉴于目前腐败形式多样,涉及的部门和领域众多,此种各守一摊的反腐模式其局限性就显露出来。当然,最重要的是,这套体系注重对腐败的打击和惩治,而相对忽略了对腐败的预防。对反腐来讲,关键不是事后的惩罚,而是事前的预防,要筑牢防腐的制度堤坝,使官员不敢腐和不能腐,伸手必被捉。在这方面,这套体系的效果就很差。

  鉴此,必须重构这套反腐机构设置,可以按照纵横两个方面进行整合。横向是将现阶段分散在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和系统的职能整合起来,在惩治预防腐败上实现信息等资源的共享,形成“一体化”的防治腐败格局。在条件成熟时,再成立一个统一的类似美国联邦调查局或香港廉署的反腐机构,这将利于凝聚反腐合力,克服各自为政的弊端。纵向是将目前这套反腐机构,尤其是纪委和检察院独立出来,不受地方政权节制,而直接由中共最高层和中国政府实行垂直领导。

  其次,加强对权力的制衡和预防,使之从目前偏重于“惩治”,转向偏重于防范,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也是法治反腐的含义。对腐败的预防包括两个方面。一者是在反腐机构的内部职能设置上,加强预防功能,使之从偏惩治转向偏防范。关于这一点,官员财产公示制作为治本措施可以先行出台。王岐山的先治标后治本办法,从策略角度考虑,未尝不可,但为了更好地推进反腐,有必要在治标的同时,对一些社会已有高度共识的治本措施,尽快出台。而官员财产公示制就是这样一项制度,不仅民众对它有高度共识,官员中也有一定支持力量。因此,中共必须尽快制定一个财产公示的具体方案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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