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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分配失衡 促进公平正义

http://www.CRNTT.com   2013-11-06 08:30:05  


  中评社北京11月6日讯/遏制收入差距和贫富分化趋势持续恶化,应该是深化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它关系到经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普通百姓的基本生活保障,更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文章分析,中国收入分配严重失衡有三个重要特征。其一,从宏观角度看,收入分配严重失衡体现为政府收入占GDP之比例持续上升,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占GDP之比例持续下降。

  其二,从老百姓收入结构看,收入分配失衡体现为收入分配差距急剧扩大。无论是基尼系数测算,还是其他各种抽样调查和直观观察结果,皆表明收入差距扩大和贫富分化加剧是不争事实,亦是老百姓强烈不满的首要问题。

  其三,如果收入差距扩大和贫富分化加剧是源自合法收入增长,则不太会引起全社会普遍的强烈不满。造成中国收入不公和贫富分化日益恶化的直接原因,是各种非法和灰色收入快速增长,包括各种腐败、以权谋私、钱权交易、低价变卖或侵吞国有资产等等,让少数特权分子转眼牟取巨额利益。垄断特权、资产泡沫、不公正竞争,亦是收入差距和贫富分化的重要原因。如此造成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分化,老百姓意见最大,抱怨最多。须知老百姓并非天生仇富,更不是不加区别地盲目仇富。

  综合分析统计数据,自1990年代以来,在国民可支配收入构成中,企业和政府部门收入总体占比呈上升趋势,家庭和个人收入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截至2012年年底,企业部门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1.5%,比1992年上升9.8个百分点;政府部门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2%,比90年代以来的低点(2000年为14.7%)上升3.5个百分点;住户部门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3%,比1992年下降8.0个百分点。

  根据GDP收入法估算,初次分配里,中国居民薪酬收入占GDP之比重,1995~2007年期间一直呈下降趋势,从1995年的53.16%下降到39.74%,其中2004~2007年期间,从46.14%下降到39.74%。2007~2008年略有好转,上升到46.62%。然而,2009~2011年期间,居民薪酬收入占比又从46.62%下降到44.94%。

  再分配之后,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之比从2002年的65%下降到2008年的57%,下降8个百分点,最近几年仍维持持续下降态势,目前占比大约为51%。政府收入占比则从17.52%上升到21.28%,上升近4个百分点。企业收入占比维持较快增长,增长9个百分点,占比从18%上升到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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