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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大群人或将迎来新一夜暴富机会

http://www.CRNTT.com   2013-11-28 08:22:56  


 
  第三个政策红利是2亿亩宅基地试点抵押、退出、转让权。

  决定》指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2亿多农户,每户农民都在农村有宅基,近2亿亩宅基。但这个宅基地既不可能抵押,又不能退出,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两只老鼠的理论折射出流动农民工的悲哀:农民工在农村老家的房子让老鼠住,自己在城里打工却只能住老鼠窝。城市房价远超出大部分农民工的购买力,而老家的宅基地却无法退出变现成资本。中国台湾当年的城镇化得益于农民把家乡的土地与房屋买掉后可以在城里买到房子。三中全会决定要试点建立农民宅基地的抵押、退出、转让机制,允许农民在其他农村获得宅基地,这应该是一个大的制度创新。

  如何允许农民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以此为支点,可以撬动中国农村的内需市场,从而可以换回国家整体经济再快速增长30年。中国农村的农民一生中投资最大的一笔应该是住房,占他们一生投资的60%。如果农民可以用自己所建房子进行抵押贷款,靠月供来偿还贷款,农村的内需就可以撬动了,他可以每年能够拿出一部分钱来干除了攒钱建房以外的事了。

  农民在土地上拥有以下几类财产权利:一、对土地拥有一定年限内的经营权,并可以将拥有的土地进行财产化,作为法律及经济地位的象征。如使用、收益、流转土地的权利。二、在土地增值的情况下,拥有对增值部分的摄取权利。如土地流转中租金升值的部分,也同样归农民享有。三、在让渡土地相应权益时,拥有获取等值补偿金的权利。旧城改造、城乡一体化建设等过程中,更应强化这种权利。如在拆迁中,很多农民并没有拿到与其土地价值相符的补偿款。

  对此,湖北孝感籍的大学毕业生彭帅(化名)颇有感慨。彭帅的户口在农村老家,2009年他刚工作时,正值房价迅速上涨的前夜,当时他想在自己工作的二线城市买套房子,但还差一大笔钱,于是还不太懂土地相关法规的他产生了一个朴素的想法,就是用家里的承包地作抵押进行贷款,结果打听了一圈,才发现根本行不通,没有一家银行给他贷款,最终他只能看着房价高涨,望房兴叹。他说,“如果当时赋予了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这些财产权利,我当时就能买上房了。” (来源:商业周刊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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