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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政治和解的三大障碍

http://www.CRNTT.com   2013-12-23 09:43:58  


 
宪政体制“有民主无协商”

  1990年代以来,泰国宪政体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1997年宪法》更被誉为“民主里程碑”。民主选举与政治监督的观念在泰国已深入民心,任何不经选举取得国家权柄的政治企图都很难成功。事实上,军人集团在2006年政变后,曾有过恢复军人总理的提议,结果遭到各派力量的一致反对。选举委员会、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宪法法院等宪政独立机构的设置,更是有效加强了政治监督力度。

  不过,泰国现行体制在政治协商方面的机制建设却相当薄弱,难以有效保证少数派的利益诉求与政治话语权。尽管从政治运作来看,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确实存在非制度化的协商机制,商人群体的贿赂和游说,城市中产阶级的媒体宣传和学术建议,尤其是普密蓬国王经由枢密院进行政治斡旋,更是在协调各派利益诉求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是,缺乏刚性的制度保证,却使得各派力量之间的协商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难以在当前社会经济大发展和大转型的过程中,提供可靠的预期。

  无论是“反他信”阵营,还是“挺他信”阵营,都在修宪过程中有意无意忽略了民主协商的制度建设。国家发展道路上保守派与改革派的对立,使得双方都希望“赢家通吃”,而不是在根本利益问题上被迫做出妥协和让步。这就使得反对派很难通过体制内的渠道与执政派进行有效磋商,如果要满足诉求,唯有通过体制外的方式进行暴力或非暴力的政治斗争。

  2014年2月大选正在紧锣密鼓展开,但泰国能否就此实现政治和解,却是所有人都缺乏信心。长达8年的政治乱局并不是一场选举能平息的,如果“利益—权力—制度”结构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得到有效化解,那么新一轮的政治冲突将无可避免!

   作者:周方冶  2013-12-20 08: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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