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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学者:形构两岸海洋合作安全新思维 | |
http://www.CRNTT.com 2014-03-02 00:28:27 |
笔者以上述Web2.0之情境设想,两岸在推动政治与军事互信前提难以前进之时,为避免两岸政治与外交的“零和”游戏困境,以建构主义思路,从低级政治的海上救援、联合反恐和共同保钓研究等出发,循序渐进,逐步建立1+1大于2的“两岸互信2.0”的新思路。因为安全问题不同于政治问题,是两岸共同面对,而且是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如重大自然灾害、核能安全互助、台湾海峡通道安全、东海南海主权维护等,皆非两岸单方一己之力所能解决。 1990年7月,澳大利亚前外长埃文斯(Paul Evans)依据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The Conference on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模式,提出召开“亚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倡议,并指出:“未来的亚洲安全结构,应涉及一种全新的体制过程,在亚洲正如在欧洲一样,应有能力形构一种框架,以便陈述和解决安全问题”;1993年9月,Evans进一步阐述合作安全的观念。“合作安全”正是亚太地区在冷战后所形成的一种新的安全观,其强调通过国际合作的途径,预防、遏制国家间的矛盾与争端,并实现国家与地区安全。事实上大陆学者也提出了合作安全观的核心有四个层次: 1、合作者的包容性:一方面是参与者的包容性,即对于任何一个行为体,不论其观点为何,政体性质如何,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如何,亦不论其是否参与其他多边论坛,均有参与能力;并强调非国家行为体与国家行为的一致性,均有能力参与合作中的各项过程。另一方面是探究议题的广泛性:合作安全是基于“综合安全”( comprehensive security)的理念,设定对话与讨论议题,因此其所涉及者必然是包含多领域、多层次。 2、合作过程的渐进性。合作安全是一种广泛的安全取向,在范围上是多向度的,在性质上是渐进的;强调确保而非威吓;是包容性的而非排斥性的;在成员上没有限制;喜好多边主义(multilateral principles)胜于双边主义(bilateral principle);在解决问题上偏好采取非军事解决办法;认为国家是安全体系中的主要行为者,但也接受非国家行为者扮演重要的角色;不要求创立正式的制度,但也不拒绝;此外,亦强调在多边基础上形成的“对话的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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