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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是现有城镇化的“升级版”

http://www.CRNTT.com   2014-03-12 08:30:10  


  中评社北京3月12日讯/新型城镇化是中国现有城镇化的“升级版”。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指明了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升级版”的城镇化主要体现在新内涵、新蓝图、新标杆、新形态、新产业、新机制、新政策等方面。

  1.“以人为本”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涵

  《中国发展观察》杂志发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室主任周宏春文章表示,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即城镇的一切发展都要围绕人、服务于人,要创造适合人生存的良好环境。一个城市的经济要发展、要繁荣,就要有旺盛的人气,就要有一定的人口数量。人多了,人生存所需要的消费品数量就大;完善供货品种和总量,畅通供货渠道,商业就会繁荣起来,生产、加工和运输等消费品相关行业会得到快速发展。满足城市发展、商业发达、经济繁荣的需要,就应使城市发展能更吸引人,更具人情味,更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新型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核心,并不是说中国现有城镇化没有以人为本,没有围绕人的基本需求来规划和建设城镇,如果不是为了改善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各地就不会建起那么多的高楼大厦,而是说没有将满足城市居民基本需求放在重要位置,优先建设了豪华政府大楼、建了大广场宽马路、以及大量的“形象工程”等问题。这种状况迫切需要改变,需要更多地考虑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新型城镇化应当是能实现所有人共同富裕的城镇化,而不应是少数人的城镇化。中国的城镇无一例外地由农民工建设,但这些农民工却住不上稍微宽敞些的房子、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相关福利待遇。国家统计局2013年5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6261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研究表明,有些农民虽然常年在城市打工,却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有些农民的承包地被征了,却没有土地出让价的发言权,更没有谈判权;即使能得到补偿,也只能占应得收益的一部分;有些农民工子女无法入读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大部分地区没有将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对象。换句话说,使城镇建设者享受与居民同等的待遇,仍然是新型城镇化需要解决的问题。

  因此,有序推动进城农民的市民化,是中央确定的近中期中国城镇化工作的重点。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农民工市民化的三个“约1亿”的目标:即到2020年,要解决约1亿进城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约1亿人口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约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

  实现大规模进城农民市民化,应满足三方面的条件:一是农民与其承租土地的联系要逐步弱化,城市接纳农民的相关制度逐步形成并完善起来;二是农民能拥有在城市生活的一定物质基础和基本保障,包括住房的获得和条件的改善,有相应的社会保障;三是顺利渡过转型期,形成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而不能是拿到了土地出让资金、分到了几套房子、但无所事事、无所适从,根本没有找到当市民的感觉和应有的定位。

  从中国大型、超大型城市人口为患的现实出发,实行“市民化”应有多种途径,可优先推进“就近市民化”或“就地市民化”,让部分农民进入到中小城市或小城镇,将改革开放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特别应当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精神,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加快保障房等安居工程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中国已经开展的社会保障制度并轨、城镇居民养老和新农保并轨、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并轨等试点,是逐步实现农民市民化或城乡居民权益平等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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