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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扬:“九段线”不在联合国海洋法框架内

http://www.CRNTT.com   2014-04-03 09:29:29  


 
  最低程度,这将终结中国为“九段线”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内寻求法律地位的所有努力。

  所以,中国现在不能无所作为。如果中国料定了国际法庭的判决结果于己不利,就应该提前表明立场,将这个问题主动移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法律框架,重新表述“九段线”的法理含义。

  笔者不是法律专家,“九段线”究竟应该如何定义,不便妄言。在此仅就为什么“九段线”必须走出海洋法公约框架、回归其更基本的国际法基础,做一个简要的讨论。

  问题一:“九段线”有可能在海洋法公约中站住脚吗?

  中国政府于1947年划出这条断续海疆线,主要是针对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的南中国海诸岛的一个主权宣示,当时的词叫“地图辟疆”。在当时的形势下,从国内方面看这是合理合法的主权行使,从国际方面看这是合理合法的法律实践,没有任何问题,也得到了包括周边国家在内众多国家的默认和支持。

  设想一下,如果自此以后的国际法实践沿这个方向发展——沿海国的海洋划界首先考虑历史情况,首先承认先占者的历史性权利,根据岛屿分布划出周边的历史性水域,那么,中国南中国海断续海疆线这一实践不仅不会引起争端,反而会成为被各国争相援引的成功先例。

  当然,现实并不是这样。国际法的形成和演变是力量博弈的结果,在这一全球大博弈中,占有历史优势的老大帝国向来不占力量优势。一方面,刚一诞生就要求平等权利的新兴国家是大多数;另一方面,新的变革总是带有“打土豪分田地”的精神取向。

  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一次大的制度变革,主要体现了发展中沿海国新兴的海洋权益要求,当然不会特别照顾老大帝国的历史性权利。据上世纪70年代参加公约谈判的外交官回忆,中国当时无条件支持200海里经济区,主要是出于反对美苏超级大国霸权的考虑,对那些于己不利的地方,根本就没有算清楚,等到后来想明白了,也骑虎难下了。(见凌青回忆录《从延安到联合国》)

  现在看来,当年为反霸举起的石头,后来也砸了自己的脚。在海洋权益问题上,中国虽然不是霸权国家,但由于独特的历史主张,客观上让自己成了周边沿海国的“反霸”对象。正因为从一开始中国就没有站对位置,没有坚持将历史性权利、历史性水域单独作为一个法律范畴加进公约当中,将自己的特别利益有效保护起来,才导致了今天这个不利结果。

  所以,现在反过来寄希望在这个“反霸”色彩强烈的公约中找出法律空间,让古老的“九段线”重新站住脚,恐怕是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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