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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教授“诱奸”女学生的真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4-07-14 16:14:35  


 
  根据两位女学生的描述,她们和教授的关系不乏“师生恋”的成分

  两位举报吴春明“诱奸”的女生,提到了“甜言蜜语,诱导女生,而深陷其中的女生并不自知”、“(让她们)保持长时间的暧昧关系”、“幽会”、“利用女学生对老师的尊重和敬仰”这些语句。即使现在语气说得再激烈,也掩盖不住当时确实是有“情愫”发生的。

  这就像当年女博士常艶与原中央编译局局长衣俊卿的疯狂爱恋,你硬说当初两人彼此没有爱,旁人是不信的。

  不知是巧合还是吴春明教授只对学生下手,吴春明现在的妻子欧阳丽娟,当年是厦门大学人类学系的本科毕业生,而当年吴春明正是她的老师,这是一起成功转型、修成正果的师生恋。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千万别认为高校里面的师生恋只是单线条的女学生恋男老师。2012年,厦门大学年近30岁男研究生邹智文,自曝该校48岁的“守寡女教授”石正芳,色诱博士班学生上床。邹智文还称,为了与石正芳教授厮守,他不惜与妻子离婚,最后“惊觉自己只是她的玩物”。

而中国大陆对师生恋却没有警惕

  很多人往往抱着“成其一段佳话”的心态

  很少有国人对师生恋敏感、反感,很多情况下,都不自觉地认为双方能突破身份阻碍、争取恋爱自由实为不易。

  比如,今年6月6日晚,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足球场上,一名市场营销大四学生,向恋爱三年的大学老师求婚,现场聚集了很多学生,最后男学生求婚成功。在网友评论中,不见有一条质疑一段3年“师生恋”的正当性,反而都在赞美“有情人终成眷属”。

  在所谓“师道尊严”的中国,这类消息频频见诸媒体,成为美谈。

  不仅民众、媒体如此认知“师生恋”,一些专家也持“佳话”论,如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尚重生就认为,“恋爱如果是出于自愿,是不存在身份问题的。历史上很多师生恋都成为了名人佳话,例如鲁迅和许广平。我认为师生恋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出了事后,反而苛责师生关系中的弱势一方

  在吴春明被曝光“诱奸”女学生后,中青报发表评论,认为“我们真的很好奇与不解的是,为何都读到博士了,年龄一般也得25岁及以上了,在保护自己上的心智成熟方面肯定不会是毫无反抗力的幼女,以及在明知导师意欲占她们的肉体便宜的情况下,却还是陷了进去。”“女博士生被博导潜规则了,她们显然不仅是有很大自我责任的,而且还有不小的道德问题,因为一个正派的、有自尊自爱的女人,是应该靠自己的真本事换取所需,而不应该靠出卖自己的色相与肉体换取所需的。”

  如此评论,显然忽视了老师和学生之间权力的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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