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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中国当下需要优先发展什么样的民主

http://www.CRNTT.com   2014-10-10 10:15:42  


 
  从习近平对民主问题的讲话来看,他似乎把选举民主看作一个在中国已然存在的东西,是一个已经实现的前提。中国需要大力发展的是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最能体现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质和优势,执政党将着重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和多层次发展。
 
  然而,前提错了,结果势必也会错。现实中当然有歪打正着的情况,但概率少之又少。执政党借用西方民主中的协商民主概念,把它改造成适合中国的一种主要的民主形式,不是不可以;但从上述分析可见,是先有选举民主,才有协商民主,而不是相反,或者用协商民主来代替选举民主。
 
  中国的问题不是两者不足,而是两者都接近没有。但相对来说,选举民主更稀缺。尽管从国家的宪法和选举法来看,人民似乎具有了民主选举的权力,中国似乎具有了选举民主,可地球人都知道,人民的选举权从来没有真正的兑现过。
 
  进一步说,选举权关键不在于人人都有投票权——当然这也非常重要——而在于每个人或团体都有提名权,即提名代表和国家领导人候选人的权力。如果候选人只能由某个党派或大人物来“钦定”,人民只能在某个或某几个“钦定”的候选人中间选择,这样的投票权就没有多大意义。中国当下的问题是,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基本上都由执政党的组织部门来指定,如此选举是真是假,具有几分民主性;或者说,是否能冠之以选举民主,不就明摆着吗?
 
  所以,结论很简单,中国两种民主都要大力发展,但若不能同时推进,发展选举民主更具紧迫性。当然,鉴于中国国情,不是要一下子进行一人一票的普选,这不现实;至少应该在广大的县乡基层推开,有可能的话,还应该在市一级进行民主选举试点。这是真正的还权于民。
 
  不去发展和推进选举民主,只强调发展协商民主,实际上协商民主也不可能得到真正推进。因为它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是,协商什么?尽管政协章程上写的是国家的大政方针、重大公共事务和重要人事任免都可协商,但参政党和政协委员如果不同意执政党的某项政策和某个人选,执政党是否接受这个协商结果?若不接受,这样的协商就徒有虚名。从现实来看,一般不会出现这样的协商结果,因为政治协商根本不可能出现参政党和政协委员反对的情况。现实中的政治协商无非是两种情况,一是协商的结果成为论证执政党决策正确的装饰;二是将一些不太重要的事项拿出来协商,这个时候会鼓励参政党和政协委员提出自己的看法,并根据协商结果来修正决策,以体现执政党的“虚心”纳谏、从善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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