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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权利的进步是现代治理转型的动力

http://www.CRNTT.com   2014-11-05 10:33:07  


北航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高全喜
 
  权力的边界是个人的权利

  毛寿龙:中国不缺乏权力的自信,掌握权力的很多人非常有自信。很多人掌握权力之前不知道权力能做什么,战战兢兢,没有自信。但干着干着,时间长了,就越来越有自信,因为自己的身份就是权力。所以在权力的位置上,时间越长他越自信,穆巴拉克(埃及前总统)对自己的权力超级自信,即使他被关到笼子里去后,也认为这个国家需要他,如果没有他,这个国家会乱。当然后来又出现一个穆巴拉克那样的人,现在又开始政府管制。所以权力自信,以权力为统治基础的国家是不缺乏的,但同时又很缺乏,因为权力自信是没有自信的自信。

  另外,每个个人对权利的自信在这样的国家相对缺乏。每个人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权利,认为别人管他是正常的。我这块土地的使用、我的钱的使用,好像理所当然地要被管制,我有了钱买了房子,买了房子以后买车,买了所有的东西,好像都不是自己的,甚至货币也没有权利自信,只有稳定自信,保持稳定是否能促进增长?是不是要确保房子价格稳定?房市泡沫不要破裂,任意的管制房地产的权利。还有每个人有认知的权利,要允许在学习过程中犯错的权利,甚至是学习以后犯错的权利,或者学习之前无知的权利。

  所谓的权利是你做任何事由个人承担责任,因为个人承担责任,才有可能在公共领域实现真正的治理而不是被人统治。在这个意义上,树立权利的自信,是治理结构改变最重要的方面。很多人认为,自己权利的实现必须通过权力来实现,如果这样的话就意味着给权力提供更多的机会,给权力提供更多的机会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让掌握权力的人有更多的自信,这是我们遇到的最大问题。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个人权利对国家权力缺乏约束,而且后者没有边界。说把国家权力放在笼子里,这个笼子是什么?不是监狱。把那么多官员关到监狱里,意味着权力没有关到笼子里。要把权力关到哪儿?关到个人权利的笼子里,每个个人的权利是国家权力的边界。所以你有一百块钱可以随便使用,国家不能干预这一百块钱怎么使用,一百块钱不能被干预,一万块钱、一亿块钱都不能被随便干预,包括个人的生活、认知的权利以及各种各样的权利都是这样。如此国家权力才能真正放到笼子里。

  转变治理方式必须先统一概念

  刘军宁:过度谈论自信的话恰恰是不自信的表现。中国的治理要实现转变,前提要转变字库,要不然你的字库和我的字库不兼容,你的字库里,同样名称的字库全是另外一套东西,这样的治理是没法实现转变的。所以要实现治理方式的转变,必须伴随着字库的转变,要不然表面上是同样的东西,其实心里是相反的东西。

  保障个人权利的法治是实现现代治理的基石高全喜:到底怎么理解法律?法律是集体意志的表现?还是权利保障的清单?如何理解法律,首先观念上要有转变。如果没有转变,法律只是国家的立法,立法又是为了约束很多人的行为,甚至划分一系列的条条框框,这种法律就是哈耶克所说的“立法者的强权”。要把法律放在人与人之间在活动中形成的正当行为规则来理解,正当行为规则演变成社会中的交往规则,进而逐渐扩展为外部规则、公共社会甚至政治社会中的规则。只有对法律这样认识,法治才能落到实处。

  中国在今后步入的社会转型中,要把刀制(法制)变成水治(法治)。刀制和水治最大的差别是,水治是基于个人权利保障的、约束公权力的法律之治;刀制是以国家的意志、人民意志的法律来约束老百姓。

  说到现代国家治理,只有立法、司法、行政这三块走向法治还是不够的。这三点是权力内部横向的划分,此外,还要有纵向的视野。首先要有一个自治的社会、公民的社会,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即要有一个个人权利逐渐扩大的公民社会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的前提下,国家治理所包含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的现代化才能有一个巩固的社会基础。因此,我认为,国家转型过程中的社会治理与法治的现代化,应该与公民社会的发育、与每个个人的权利、个人自治、平等交往的空间扩展,同步进行。如果压制社会的生长,那么这个现代化显然是做不到的。我们看到世界的其他国家与地区,凡是国家治理比较优良的,它们的社会都是充满生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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