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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杂志:两岸命运共同体的建构取向

http://www.CRNTT.com   2015-06-30 00:19:50  


 
  纵使以协议拉抬两岸关系的作法,因监督条例草案未通过立法而受到阻碍,以大陆方面而言,可在政策引导与鼓励下,尽量遵循市场机制,对台湾的各类大中小型企业,增加销售管道、降低运输成本、扩大交易会展、成立批发中心、协助建立品牌、鼓励电子商务、简化审批程式,甚至全面开放国有企业的采购与供应链让台湾参与,达成多数台湾人民在两岸交流中获利的目标。

  大陆正在推动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先施行的上海,以及后续的天津、福建、广州等四个自贸区,可以成为对台湾实现优惠的先行先试地点;尤其是包含福州、厦门、平潭的福建自贸区,在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的五缘亲近关系下,更可发挥类似国民待遇的吸引力。

  另外,跨越“十三五规划”与“十四五规划”的“中国制造2025”推动方案,也可以为两岸进行互惠信任合作提供机会,例如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推进资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等九大任务,新一代资讯通信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十大重点领域,都有台湾的资讯电机、工具机械等优势产业的参与空间。

  至于两岸交流可能居于弱势的“三中一青”,可以透过契约采购、网路平台等方式,让性能好但价格较先进国家便宜的零组件、品质好且大众接受度高的农产品、自造者或谓创客(Maker)的创意产品等,都有机会进入大陆市场,在两岸交流中真正获利。

  这些增进两岸同胞福祉的作法,将有利于两岸命运共同体的建构,但若要进一步增强认同、聚同化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真正形成两岸命运共同体,则两岸长期存在的政治分歧和难题,势必要勇于面对、智慧解决。

  此时,两岸关系的认知社群可以率先提出建议,引导各界积极思考;例如两岸依据现行各自“宪法”规定,法理基础是“主权重迭、治权分立”,⑥两岸可以在不分裂中国的“整个中国”前提下,军事安全方面“止戈立信”,外交方面“国际共同参与”,更可合组“各有主体、共有主体”的“共同体”,完整建构两岸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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