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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多路径助港青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http://www.CRNTT.com   2022-01-01 00:05:16  


 
  第一,拓宽香港青年参与国家管理与建设的深度与广度。如图一所示,以全国人大代表为例,通过统计近3年全国人大代表中香港地区代表的年龄可知,从2008年第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至2018年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地区代表的平均年龄及年龄中位数均呈上升趋势,由第11届58%代表年龄集中在51-60岁区间内转变为第13届58%代表年龄集中在61-70岁区间内,并且3届人大代表年龄均在43岁以上。同时比较全国人大代表的平均年龄,第11届全国人大代表平均年龄为52.05岁。①由此可知,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年龄同比全国水平更为年长,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香港公民多为中老年人且年龄有逐渐增大的趋势,青年难以进入国家权力行使与参政议政渠道内,来自青年的政治呼求、社会需求便难以到达中央级别。另外,就青年群体本身而言,香港社会呈现出“政商互锁”的状态,社会精英在政、商、大学等机构中担任要职的比例较平民更高,就连具民主选举成分最高的政治机构——香港立法会,亦出现大众权力与精英权力严重失衡的情形,由此可见在青年群体中间,政治话语权亦牢牢把握在精英青年手中,普通香港青年群体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渠道有待拓宽。②因此,应拓宽香港青年群体,尤其是普通青年群体的政治话语权,在选举权方面则应增加选举透明度,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年龄结构,提高被选举群体的广泛性和普遍性,从法律制度层面拓宽香港青年成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渠道,鼓励其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图一:第11届至13届香港全国人大代表年龄概况)

  第二,允许香港青年通过预备役模式自愿服兵役。宪法与香港基本法未将香港青年中的中国公民服兵役纳入制度规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亦未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中,因此,从规范逻辑上,香港青年似乎被暂免服兵役的宪法义务。③然而,从当前的新形势来看,允许香港青年自愿服兵役具有深厚的制度理性。一方面,允许香港青年中的中国公民可自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宪法与基本法国家统合功能的必然要求。增强香港青年的国民意识,不仅需使其积极行使宪法权利、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还需其自觉履行宪法义务。我国宪法除第55条第2款规定了公民服兵役的义务外,还在第52条、第54条、第55条第2款间接规定了公民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义务,上述义务的遵守需要公民积极作为,包括香港青年在内的全体公民均有此责。另一方面,允许香港青年服兵役有利于壮大香港同胞的爱国主义战线。国家的爱国主义战线并不排斥身处港澳资本主义社会的青年,更无理由排斥拥护社会主义的港澳青年。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完全放开香港青年服兵役的模式显得十分困难,但可通过建构预备役模式先行先试香港青年服兵役。预备役模式具有结构简单、服役强度较低等特点,容易吸引香港青年踊跃参与。基于现有预备役资源,军事部门除了可在高校军训模式上增设自愿参军的香港学生作为服役的群体外,亦可在现有预备役部队中吸纳内地非在校香港青年或者境外香港青年。

  第三,鼓励港澳青年参与大湾区立法与管理工作。公众参与立法与管理工作是民主法治社会的常态,扩大公众参与度也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要求。在构建区域协调立法工作机制过程中,应开放港澳青年建言献策与意见回馈渠道,建立及时回馈工作系统,完善区域立法资讯公开制度、区域立法动态跟踪制度、区域地方规则制定征求意见机制,让港澳青年全过程参与大湾区立法与管理、多角度监督地方立法与区域立法程序及结果。同时,港澳及珠三角九市政府在加强大湾区的法治宣传推介工作中,要定期举办各种座谈会与茶话会,深入瞭解港澳青年对内地的看法,尤其是探寻他们不敢轻易北上内地寻求发展机遇的根本原因,并据此创造条件,激发港澳青年参与大湾区建设的内生动力,要让港澳青年有动力、有途径、有能力地参与立法与管理工作,成为大湾区建设的参与者、见证者,进而增强香港青年的大湾区居民身份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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