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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闽台现代农业合作研判与提升路径 | |
http://www.CRNTT.com 2024-10-26 00:05:25 |
一般认为,两岸融合发展战略的提出可以追溯到2008年。当时两岸关系实现了历史性转折,中断了近十年的“两会协商”得以恢复,海峡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基本实现,经贸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特别是两会领导人通过多次会面和协商,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包括“加强两岸经济合作”等决定,提出了“两岸融合发展、共同繁荣”的远景目标。此后,两岸间交流合作与融合发展不断拓展、逐步加深。在经济领域,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扩大了两岸贸易往来和投资合作,农业农村交流与合作持续升温,现代农业及相关产业成为两岸经贸关系中最具发展潜力的重要领域。 2.实践探索 总体上看,当前两岸农业和农村领域的交流合作日益密切、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产品贸易规模持续扩大,为两岸民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和利益。特别是福建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战略中居于特殊地位,扮演着“探路者”角色;未来福建也将落深落细惠台惠农政策措施,继续扩大和深化对台现代农业合作与乡村融合发展,提升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等的发展建设与服务水平,支持和加快建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示范区;重点组织实施“五大行动”,帮助台胞台企更好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合作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然而,2016年民进党再次在岛内上台执政后,两岸关系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严峻挑战,如强力抵制大陆推出的各项惠台措施,不断污名化“31 条措施”“26 条措施”“11 条措施”及“农林 22 条”等,使两岸关系面临严峻挑战、处于“冷对抗”状态。⑤对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进一步释放了大陆将持续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政策取向,意味着今后会在更多领域、更多方面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加快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这一部署,也已载入了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别是宣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⑥《意见》包括5个方面内容21条具体措施,进一步突出和落实了“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工作思想,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台胞台企的关心关怀和深化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高度重视;《意见》将进一步增强幷发挥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特殊重要作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持续增进台胞台企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进一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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