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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政经 如何实现双轨并进

http://www.CRNTT.com   2009-04-01 08:28:55  


如何实现两岸政经双轨并进值得探讨
  中评社香港4月1日讯/政大国际事务学院院长李英明今天在《联合报》发表文章“两岸政经双轨并进”,作者认为:“经济领域合作的协商和签署协议,是否可以和政治领域的互信建立以及和平协定的协商和签署双轨并进,这是值得注意的重要课题;如果要使其双轨并进,重点就在于如何使两岸间经济互动逻辑,能和政治互动逻辑相衔接,但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目前与两岸关系牵扯在一起的范畴,在经济领域中,除了“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两岸共同市场”、“自由贸易区”等范畴外;有关两岸经济合作的可能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经济交流便利性、技术合作、风险防范、纠纷处理等等方面;而在政治领域中,除了扩大台湾国际空间、签定和平协定外,还有政治互信机制、军事互信机制等范畴。

  以上这些范畴所涉及的知识量庞大,如何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在野党、“国会”甚或一般民众能够瞭解,去除疑虑,就是一个严肃的课题;除此之外,这些经济和政治范畴彼此之间有机关连性如何,它们之间是否具有逻辑关连性,或者说,是否具有优先顺序性等,更是值得注意的课题。

  马英九亲自定调的ECFA,将是推动两岸经贸长期交流发展的纲领性文件。ECFA的签署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签署的过程中,必须经过说明、沟通、说服和“国会”同意的过程,具备这样的民意和法律基础,然后才能真正发挥纲领性的指导作用。

  在ECFA协商、签署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双轨并进,除了就减免关税的项目,和中国大陆进行协商、签署协议或纳入ECFA外,还可以就经济领域可能合作的项目,依九二共识和WTO框架展开协商,从而可能的话,签署协议。事实上,对于ECFA的认知思考和讨论,可以厘清两岸经济合作的总体性方向。

  两岸若能逐步减少或甚至取消彼此之间货物商品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从而实行零关税,这其实已为两岸建立自由贸易区奠下基础。当然,要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还包括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贸易暨投资”的便利化、透明化、标准化等;因此在与ECFA并进施作的两岸经济合作项目协商和签署过程中,也必须有同时促进自由贸易区实现的认识准备。

  两岸之间能够就上述几方面的可能经济合作项目,进行协商甚至签定协议,其实也就表示两岸不断实现更紧密的经贸关系的安排;而以此为基础,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才有可能性,也才有实质的意义。此外,以这种具实质意义的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基础,也才能为两岸建立共同市场创造条件。不过,共同市场涉及关税、贸易和市场的一体化,而这必须与相当程度的政治互信相适应;因此,这又会与两岸和平协定的协商和签署联系起来施作。

  两岸不断展开经济合作的协商甚至签署协议,将促成紧密的经贸合作关系,相关框架和机制的建立,基本上可依循WTO框架来进行。不过在政治领域中,从政治互信的建立,到和平协定的协商签署,会触及两岸双方非常敏感的领土“主权”问题;WTO框架是否可以从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延伸应用,是个非常严肃的课题。

  经济领域合作的协商和签署协议,是否可以和政治领域的互信建立以及和平协定的协商和签署双轨并进,这是值得注意的重要课题;如果要使其双轨并进,重点就在于如何使两岸间经济互动逻辑,能和政治互动逻辑相衔接,但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