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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收入差距 消费税比个税更实用

http://www.CRNTT.com   2009-06-23 12:01:05  


消费税在缓解居民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比个人所得税更大
  中评社北京6月23日讯/经济学教授任寿根今天在《东方早报》登出文章“缓解居民收入差距消费税比个税更实用”。作者认为:“在中国,消费税在缓解居民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比个人所得税更大。相对西方国家而言,充分运用消费税进行收入再分配更符合中国国情。”文章内容如下:

  近日国家对卷烟产品消费税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乙类香烟由30%调整至36%,雪茄烟由25%调整至36%。原来的甲乙类香烟划分标准也同时进行了调整,原来50元的分界线上浮至70元,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为甲类卷烟,低于此价格的为乙类卷烟。此外,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另有消息称,白酒消费税的调整也箭在弦上。

  这次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力度较大,几类烟产品消费税的税率提高幅度较大。一般认为,此项政策将有助于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同时对烟产品的消费会起到抑制作用。这只是认识到问题的一个方面。实际上,在中国,消费税在缓解居民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比个人所得税更大。相对西方国家而言,充分运用消费税进行收入再分配更符合中国国情。

  中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是缓解居民收入差距过大。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目前的0.47,超过了国际上0.4的警戒线。通过个人所得税进行收入再分配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个人所得税主要对富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要考虑税收征管因素,特别是综合个人所得税,对税收征管的要求很高。有人提出中国应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这种看法忽视了税收征管因素。目前在中国推行综合个人所得税还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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