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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军情六处成员莅港 是巧合吗

http://www.CRNTT.com   2009-12-07 13:40:58  


 
      霍德来港只是为“搞搞震”

  其三,反对派还有最后一招,就是二十三名男女议员捆绑在一起,否决○九政改方案。但这一做法实在没有什么大不了。人所共知,○五年已试过一次,结果如何?结果是反对派政客枉作小人,政改方案虽被否决,但香港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一切正常,不受影响,大概只有政客的胡闹不太正常。如此而已,岂有他哉?这一点,肯定也在霍德或米字国、星条国一些大人的算计之中。呜呼!

  由以上三项分析推论,假如霍德暗中与反对派政客辟室密谈,结论必然是要有一些新动作。什么新动作?就是拿功能界别大做文章。简言之,反对派政客提出要“取消功能界别”。估计在洋大人包括霍德的支持授意下,未来数周,反对派政客就这一议题必然“热炒”,必然“声大大”一浪高过一浪。不过,说到底,这一新动作,仍是“搞搞震”。无论是洋大人或反对派的政客,他们会做出什么对香港有益有建设性的贡献吗?假如真的有贡献,那就恐怕要等到“日西出、鸟白头”才有这个可能了。

  这一次的政改谘询,既然已规范了只讨论二○一二年的两项选举,即行政长官选举和立法会选举,香港政府也公布了方案供公众参考,政客蓄意将功能界别的存废问题摆上枱,明显是节外生枝,明显是为了干扰○九政改谘询,明显是站在政府和多数市民的对立面。霍德或洋大人,以及香港的政客,不管如何“变脸”,甚至千变万化,都是“万变不离其宗”,都跳不出上述框框,最终一定会露出他们的狐狸尾巴。

  立法会功能界别的存废是一个重大问题。首先,现在根本不是讨论的时候。其次,过往十二年的历史证明,立法会功能界别是保持立法会以至香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之一,岂能轻言“取消”二字。第三,国家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设立特别行政区,又制订了《基本法》,其中规定了政制中包括功能界别。若说要取消功能界别,岂不是要修改《基本法》(包括附件)?那是非同小可的事了。

  对立法会功能界别的具体规定,可见之于《基本法》附件二。此外,《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参见第一百五十八条),修改权属全国人大,由此可知,因涉及立法会功能界别的变更而要修改《基本法》,那是非常之大的“大件事”,这也说明,议论功能界别问题,须特别慎重和深思熟虑。

      功能界别存废日后才议

  实事求是地说,功能界别日后有何变化或发展,现时恐怕无人能知,任何人,包括香港本地政客或米字国、星条国的洋大人,都不可能知道日后又将如何。举个例说,不少国家的代议政制有所谓“两院制”,米字国有上议院和下议院,星条国有参议院和众议院。香港不是国家,在“一国两制”之下,经国家透过《基本法》授权,也有了立法会分区直选和功能界别选举的代议政制。日后如何发展,现时是未知数。例如,会不会发展成同时具有“两院”性质?不过,这样猜测也是为时太早了。目前的政改谘询,仍应聚焦于二○一二年的两个选举,而不应分散精力涉及其他。霍德驾临香港,本地反对派政客将主攻方向转移至“功能界别”,无疑是居心叵测,但其中谈不上有什么“玄机”,明眼人一看便知,无非仍是“搞搞震”。干扰,捣蛋,捆绑,否决,反对派政客,技止于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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