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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能拯救欧元区吗? | |
http://www.CRNTT.com 2010-03-12 08:49:11 |
欧元区成员国相继陷入困境,却求告无门,这就不能不让人反思欧洲一体化制度建设上存在的缺陷。长期以来,欧元区在经济方面将货币政策交给欧洲央行,这是一个硬约束;同时,它依靠《稳定与增长公约》来监管成员国的财政政策,这是一个软约束。欧盟原本是希望通过各国的财政自律,来实现经济平衡,因而幷未赋予欧洲央行以对成员国充当“最后贷款人”的角色。欧元区的创建者们甚至认为,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以最大程度降低成员国的道德风险问题,使得其被迫实现财政自律。其结果就是统一的货币政策、半统一的财政政策之外,缺少了一个危机救援机制。 从博弈论视角看,欧盟与希腊之间的博弈有两个纳什均衡解:其一是“希腊保持财政自律vs。欧盟不救援”,其二是“希腊不自律vs。欧盟救援”。就整体收益来看,第一个纳什均衡甚至比第二个更为可取。 但问题在于,双方幷非一个同时决策的静态博弈;而是一个“希腊先走,欧盟后走”的序贯博弈。事实上,由于经济相对落后、加入欧元区后社会福利成本水涨船高、缺乏财政纪律传统、欧元区带来的分配效应不均等因素,加上次贷危机的冲击,希腊财政赤字严重失控是很自然的事情;幷且,此前的博弈大大低估了希腊倒下可能带来的负收益———在希腊已不自律在先的情况下,欧盟坚持不救的唯一意义仅仅在于严肃纪律,以儆效尤;但不救所引发的后果更是灾难性的:如果希腊被迫沦为牺牲品,必将引发更多成员对欧元和欧盟的前景失去信心,甚至选择一走了之。如果欧盟和欧元区都不复存在了,再奢谈纪律和道德幷无多大意义。 因而,对欧盟来说此时博弈已不再是一般的占优策略,而是演变成了一个所谓的“最大最小策略”问题,欧元区要想避免最坏的结局(希腊国家破产、退出欧元区),就必须改变已趋于僵化的机制设计。 不仅如此,欧元区制度上的弊端还表现在:第一,成员国让渡了包括货币政策独立性在内的部分主权,也就是说,它无法通过货币政策自救;第二,由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等欧盟早期法律法规反对强制动用其他成员国资源去救援某一成员国,使得在欧盟内部,也没有哪个国家有义务和意愿去接手这么大的一个烂摊子;第三,作为欧盟成员,向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如IMF)求救也不大可行,这只能证明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失败,因而是无法接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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