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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民主”的悲剧

http://www.CRNTT.com   2010-04-29 11:03:04  


 
  ●典型的“多数人暴政”

  ○什么是“多数人暴政”

  最先提出“多数人暴政”的是法国人托克维尔,他于1831年前往美国考察后,写下了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他指出,“我最挑剔于美国所建立的民主政府的,并不像大多数的欧洲人所指责的那样在于它的软弱无力,而是恰恰相反,在于它拥有不可抗拒的力量。”

  托克维尔将这种以多数人名义行使的无限权力称之为“多数人的暴政”。它是针对法国大革命教训所提出的一个概念,雅各宾派曾经以革命和人民的名义实行恐怖统治。

  ○“多数人暴政”的实质:公权力越界剥夺公民自由

  所谓多数暴政,就是由“多数决定”产生(无论直接民主还是间接民主)的公权力越界(群己权界)剥夺公民自由。

  民主的首要前提是尊重人的权利,无论是多数人还是少数甚至任何个体的权利同样是民主的基石,个人价值和自由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基于这一信念,在制度设计上,要求纳入公共决策的范围、允许完全交由公众决定的事项要尽可能地小,一系列的有关人权的问题根本就不能纳入到多数决策的范畴,只能是先确定一系列的人之权利,这些权利不随政府和领导人的更迭而变化,是公共决策不能讨论的范围。 。

  ○民主越界催生的“多数人暴力”

  当“民主”投票干扰了雷梦佳的合法权利,把她推到了同学的对立面,实际也是一种多数人的暴力。雷梦佳之死,正是对这种伪民主的悲怆拷问。退一步讲,即使没有逼死学生,“民主”投票驱赶学生的弊端也显而易见。如此做法不仅会刺痛孩子自尊,还会让孩子产生逆反、孤僻心理,甚至给孩子留下终生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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