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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道:香港政改再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10-07-04 09:57:28  


 
  不止如此,某些界别的选民基础还不是个人票,而是公司票。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位地产经纪虽然是地产业内的一员,但他其实并没有选举地产界议员的权利;真正有权投票选代表的是地产公司。比如说李嘉诚旗下的“长江实业”,它的董事局才有资格投下这神圣的一票。一个公司一张票,而非一个员工一张票;公司投票给谁,员工无权过问,老板说了算。

  这三十种界别到底是在什么选择基础上区分的呢?为什么有些行业能够形成功能界别有些不能?很抱歉,从来没有人说得清楚。“商界”又为何会有两个代表?同样也没有人能提供合理的解释。至于“工业”和“纺织”,“金融”与“金融服务”为什么会各自分开;而“教育”又不按大、中、小学划成三张票;那就更没办法说明了。我们只知道这些界别很容易形成网络,被少数人操控。比方说“会计”,会计这一行的主要客户就是香港那几十家大财团,所以“会计界”的代表在议会表决以及做任何政治决定之前都不能不看后者的脸色。又由于那些财团的生意够大,旗下公司够多,往往横跨多个领域,在几个界别里头都有投票权,所以有时候一个家族就能影响好几个界别的选情,形成一张巨大的权力网络,一般市民根本无力抗衡。以制度方式保证资本家的政治权力,放眼全球,也就只有香港了。

  与此同时,立法会内还有分组点票的机制。任何一项议案的通过,都不是议会全体多数票决定得了的,它必须分别在“功能界别”与“地区直选”这两大块里各自得到半数以上的支持。它的毛病很明显,但我们不妨再举一个例子来演示一下。比如说香港买卖房产的方式一向为人诟病,广告宣传夸张不实就别说了,很多买家甚至到了付交订款那一刻都还不晓得自己买的房子究竟有多少实用面积。假设今天政府提出一项保护消费者的法案,意图杜绝这些问题。再假设全港市民直选出来的那三十位议员也都很支持这个有利于百姓的法案,全票赞成。可是到了“功能组别”那一块,只要有十五位议员反对,这项深孚民意的议案就会被他们否决掉了。换句话说,全香港数百万人的意见在议会里头可以很轻易地被十五个只代表自己业界的议员推翻,而那十五个议员在这件事上很可能就是几个超级财阀的代言人而已。什么叫做以一敌万?这就是最好的示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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