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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院教授熊卓为之死

http://www.CRNTT.com   2010-07-08 12:02:37  


 
  据《财经》报道,有记者先后查阅了熊卓为病例中百余份材料,其中包括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住院日志和各类医嘱等,发现三位当时在班的医学实习生: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先后共签字近百处。

  而原告代理人卓小勤称,其拿到熊卓为的有关材料后,亦正式把医嘱单上出现频率最高的几个医生的姓名标注出来,在卫生部的网站上查询,才发现这3人在事发前均未注册,没有医师执业资格。

  王建国当即向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做了非法行医举报,北京市卫生监督所2008年 4月的回函成为王建国起诉北大医院“非法行医”的关键依据。

  回函称,经查,北大医院对患者熊卓为诊疗期间,使用了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学生实习人员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从事诊疗活动。从调取的临床病历记载中,未发现上级医师对上述三名实习生指导的签字。为此,该行为违反了《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

  据《新世纪》周刊2010年5月3日报道,一位跑北大医院的医药代表称:“医生们在医嘱上签字,比以前勤快多了。”

  北大医院于2009年11月4日央视报道后的第二日,旋即在博客上挂出了“北大医院不属于非法行医”的证据。北大医院贴出的证据包括卫生部对甘肃省卫生厅、河北省类似“非法行医”问题请示的回复案例,认为不属“非法行医”,同时附有于峥嵘的《执业医师证》,发证日期为2006年5月25日,以及央视暗访中另一位医学生刘希高的学士学位证书。

  北大医院11月8日对央视报道的回复中,亦对“3个学生”的身份问题辩称:“其中于峥嵘医师和肖建涛医师当时已经分别是医学硕士毕业和医学博士毕业,并均已正式被我院聘用,是我院的正式职工,而不是什么学生。段鸿洲医师当时也已获得医学学士学位,正以研究生的身份参加正规的住院医师培训,也不是什么实习医生。”

  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三人,在为熊卓为诊疗期间,仅于峥嵘取得了执业医师资格,但没有经过医师执业注册,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段鸿洲和肖建涛则既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又没有经医师执业注册,也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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